绣花枕头,空有修炼等级与战斗理论,上了前线却一碰就倒。
战争开始的这一周里,其实临峰军队已经和草原人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几场的遭遇战,但最终将其击退的只有寥寥几场,并且每一次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真正意义上的大获全胜更是一场没有。
失败的那十几场几乎全军覆没,因而被当做丑闻压下,而获胜的那几场即使战绩并不好看,也被当做捷报在城里大肆宣传。
这就导致城里的人对局势盲目自信,而城外的人则对战况越发悲观。
但他们无法后退,在放出了保家卫国的豪言壮语后,他们已经骑虎难下了。
而现在,此时此刻。
兰迪马瑟斯,这位临峰军团第七大队第二支队的队长,他长达三十年的军人生涯(实际战斗生涯七天)正受到有史以来最严峻的考验——
“队长,已经撑不住了!”副官的嗓子都喊哑了,“他们已经攻进来了!”
这支草原人部队装备精良、实力强悍、人数众多,只是一个照面就将村外的防御工事全部摧毁,直接冲入了村内。
“死守,死守!”
柏云村的广场中心插着罗兰帝国的紫荆花旗帜,兰迪骑上自己的战马,举剑将剩余的部队聚集在这里,大声吼道,“我们无路可退,我们的身后就是临峰城!”
是的,他们现在想撤也撤不掉了,没有谁能跑得过草原人的铁蹄。
既然如此,不如回过头狠狠的咬他们一口,万一坚持下来了,援军赶到了呢?
草原人的部队将广场重重包围,为首一位身着华丽羽饰的草原人骑士一马当先,挥舞着砍刀就朝他们杀去。
兰迪知道,这便是这支草原人部队的队长,跟他一样,也是一名高阶骑士。
方才就是他杀了最多的临峰士兵,在场只有自己有实力与他抗衡。
换句话说,只要能杀掉对方的队长,这场战斗就有翻盘的机会!
想到这里,他的眼神锐利起来,一夹战马的腹部,扬起骑士剑便朝对手迎去。
为了立下赫赫战功而战?为了升官加爵而战?为了保家卫国而战?
这些崇高的理由在此刻都被他抛在了脑海。
他现在只想活下去。
活下去!
手中的骑士剑闪耀出更加明亮的光彩,绝境之中,兰迪爆发出所有的力量,用倾尽全力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