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真是一个混蛋呐!
乌古论盈歌虽然尚未经人事,可她毕竟是已经订了婚的女人,乌古论家的掌事嬷嬷教过她一些男女间的常识,看到杨沅的所为,忽然间,她就懂了。
这一懂,便有一抹红,刷地一下,从她雪白的颈下,爬上了她的脸颊。
盈歌是想给自己炮制一个小情人儿出来,炮制一桩她要爬墙的绯闻,激怒她那混蛋未婚夫主动解除婚约。
但是,她只是想让人误会她要睡男人,却不想让人误会她已经被男人睡了!
这里边区别很大很大的!
盈歌气极,怒斥一声“无耻”,便“呼”地一声,一记鞭腿扫向了杨沅。
她的腿笔直而圆润,纤秀的天足白皙而优美,哪怕这一腿带着扫断肋骨的强大力道,看到的人心里也会先有一甜的感觉,然后才会觉得疼。
杨沅显然不想体验先甜后苦的感觉,他双臂一横,一个“铁门闩”,就迎向了盈歌的大长腿。
这个送索唤的闲汉,居然会武?盈歌抱着小腿蹲在地上,颦着眉,雪雪地呼疼。
杨沅吃她一撞,手指上划破的地方也有些痛,就把受伤的手指放进口中吸吮起来。
不过他现在的心态稳得一批,从这金国贵女的反应,他就已拿捏住了对方的心态。
东北那疙瘩出来的女孩儿,虽然性格有点彪,但是很显然,泼辣也是有下限的。
“我要杀了你这个混蛋!”乌古论盈歌一咬牙,忍痛站起,举起靴刀。
杨沅却只把染血的绣帕一抖,胸有成竹:“你打不过我,更杀不了我。所以,你就抢不走这块手帕。当别人看到这块手帕的时候,姑娘以为,他们会认为那是我手上的血吗?”
盈歌听了顿时僵在那里,跟着杨沅手里的手帕一起抖了起来,明媚的脸蛋儿已经胀成了茄子色儿
曲水长廊下,一个身材魁梧,身穿左衽锦罗,辫发垂肩,双耳缀着大金环的青年,手中提着一口颇似雁翎刀的腰刀,后边还跟着七八个如狼似虎的侍卫,大步流星而来,锦靴踏在青砖地面上,铿然作响。
此人正是代表金国赴大宋祝贺“天申节”的金国小王子完颜屈行。
“天申节”是大宋天子赵构的诞辰。自“绍兴合议”以来,两国休兵罢战,每逢“天申节”,金国都会派遣使者来祝贺。只不过,今年派出的是一位王子,规格比起往年显得格外隆重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