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书、看书20年的老家伙来看至少万订起。
结果还行,收订比在1:6,是我写作生涯以来的新高。
那就熬着,稳中有升,终于精品,完成第一个小目标。
这里面有一个波澜——换地图那天,均订2100,追读1700+。结果换地图,追读暴跌
我差点用头撞墙。
哭死。
要不然精品来的更早。
以后少换地图,太吓人了,再来一次我怕我心脏受不了。
其实我也是这样,理解。
记忆中追读天道图书馆的时候,前面读的津津有味,换地图就跟不上了。
话说回来。
白衣披甲前期节奏只是略微慢了一点,还被有的老师批评写的太急,但往后娓娓道来的确不错。
有时候我往前翻,找一個很少出场的人名,结果看着看着半个小时就过去了,连看十几章。
写的真好看~~~
我自己的书我基本都不会重新读,除了更新那天最后一次修改错别字。
白衣披甲例外。
是真好看,这里容我叉腰牛逼一下,是真好看。
从前闲章就是闲章,现在我进化后,闲章都是以后的铺垫,而且写的妙趣横生,有点小得意。
哦,对了,这本书写到20万字的时候,我有清晰的感觉——我进化了。
就像是被陈勇祈福了似的。
幸运,+1、+2。
进化是全方面的,无论是情节还是速度。
情节,从实名举报开始,写出无数的花儿。
再往后,秦晨来做示范手术,原本就是个装逼的高潮,写完就写完了,但我摊开、铺平,还写出很多有意思的段子。
看着看着,我自己都觉得写的真好。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去看了一遍秦晨,写的真不错,装逼不落俗套,又足够h,还引出郑思远,为小螺号去省城做铺垫。
而郑思远,则是另外一个铺垫。
但速度么,一言难尽。
我有一天写了26000字。
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但可惜的是26000字我都删了。
只是能看,略微好看,但到不了特别好看的程度,那就没有留着的必要。
删掉!
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