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错。”
狼人磨着牙,低声说道。
中巴作为一名高手,被人欺负了进行反抗,这是说得过去的。
但若你把所有活尸全部杀光——
那就损害了乱骨地主人的利益,主人就算不在乎,也得为了面子和手下报仇了。
现在这种局面,只能算是主人的两个手下互相争执厮杀。
主人不会在意的。
——甚至主人更欣赏活下来的强者。
狼人眼珠子一转,已经想好了要怎么做。
不一会儿。
广场上响起一阵阵咀嚼声。
大骷髅迅速地把活尸首领吃了个一干二净。
这时候,狼人才走出来,大声嚷道:
“都散了!散了!看什么看,去干活!”
那些活尸还不动。
狼人眼一瞪,喝道:
“主人的命令你们也敢违抗?”
活尸们这下就没办法了,只好各自散去。
狼人又朝沈夜飞快跑来:
“中巴克斯特先生,请跟我来。”
“干嘛?”沈夜问。
“来吧,有好事跟你说。”
沈夜只好跟着他,一路来到城寨深处的一栋大房子面前。
这里一派热闹繁忙的景象。
各种死灵魂正在分发甲胄兵器,调拨骸骨马匹,调整队伍。
——看上去就像要出远门一样。
狼人一路小跑,来到一辆最大、最华丽的马车前,行礼道:
“将军阁下,我今日发掘到了一名弓箭斥候。”
马车的车门紧闭,里面却传来一道浑厚的男声:
“斥候么?实力如何啊?”
“内勒率领活尸们围杀他,反被他杀了。”狼人禀报道。
马车里的声音多了一分满意:
“是内勒啊,它总是觉得自己很独特,喜欢做些小动作,可现在呢?”
狼人立刻附和:“将军说的对,它太自以为是,被吃掉就是它的下场。”
“那个斥候——带他来见我。”
“是。”
狼人朝沈夜招手。
沈夜便走到了那辆华丽的马车前。
“将军,他是中巴克斯特,家里排行第二,他哥哥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