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供奉的是东方神灵。
我可不知道他会不会英语!
不过,既然要救艾丽莎,总得试一试嘛!
这就是最后的办法了!
伱先写出来,我试试英文版的契约神灵认不认。
如果不认,那再重新写汉字版的契约。
或者就此放弃也行!”
陈远也不强求,主打的就是一个随你心意,救不救自己的女儿是你的事儿。
自己虽然热心,但也不可能上杆子去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虽然这对自己很有好处,可也有因果。
约翰心动了,他赶紧看向一旁的约瑟夫,想从他那里得到支持。
“如果是你写的契约,可以试试!
实在不行,镇上有个律师,我去找他!”
约瑟夫是彩虹镇的警长,代表着的是彩虹镇的武装,他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
他认为。
既然是约翰亲自写的,而且是用英文写的,有什么不对他可以看得出来。
哪怕就类似于合同欺诈,自己写的难道还会出现这种东西吗?
“不用,律师会很谨慎,要是考虑很久的话,现在留给爱丽莎的时间不多了!”
得到约瑟夫的同意,约翰如释重负赶紧问道:“神父,请你告诉我,这份契约主要怎么写?”
陈远想了想,如果是用汉字的话,自己可以挥笔而就。
但是用英文,他就不太熟了。
只能想了想后说道。
“应该只要有一个足够恭敬的开头去赞美,并以阿美利卡官员的身份认同这位神灵的存在。
以彩虹镇的镇长身份代表镇上所有民众的意志,承认这个神灵的存在。
并且写明这个神灵的神职,权柄!
当然,你还需要知道一件事儿。
就是,目前我供奉的这个神灵,权柄很小。
身份的话,只是我们东方神话天庭里神灵大军其中的一员。
他的神职是天兵,用你们可以理解的意思是天上神国征战的士兵。
负责驱逐、消灭一切力所能及的邪恶,守护正义,弱小。
他的职位在我们东方神话里,很低,可那也是神灵!
而且是杀伐方面的神灵!
当然,未来可能会升官的!”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陈三十一 作品《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第五章 不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