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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
虽然,这条路确实有点古怪。
他没听说过迷雾或密林。从他成为执行官开始,一次都没有过。
“我们得找点资料。”
他说。
于是,他带罗兰坐上马车,飞快往审判庭去。
途中,教士诚心建议罗兰攒够了钱,在西区租一栋小房子,这样也能省下不少来往时间。
更何况,西区的治安比东区要好上不少,对于一个刚感知到道路的学徒来说(还是瞎子),一把藏在兜里的小刀就能要了他的命。
毕竟走在路上都能遇见活尸,费南德斯对罗兰的‘运势’持悲观态度。
“我今天是来给你送警徽和警服的,没想你倒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
费南德斯德温森不禁感叹。
他交给罗兰一个巨大的皮口袋,里面有不少东西。
一枚铜制的圆形徽章,上面雕着缎带、权杖、烈焰和宝剑。
警服是黑色制式的,立领单排圆扣,领子上绣着数字编号。
一条黑色宽边皮带,一顶绣粗金纹的双沿帽,一件又厚又重的黑色呢子外套,穿上几乎到罗兰的脚面。
哦,还有一双黑皮子手套。
相对比审判庭‘干干净净’的教服,监察局的警服似乎更加正式,也花俏啰嗦了些。
“我看是惊吓,先生。”
罗兰摩挲着手里的铜徽,将它别在自己胸前:“我好像走错了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费南德斯不以为然。
“你觉得审判庭,全是相同道路的仪式者?”
对于罗兰的困扰,费南德斯并不认为这是‘关键问题’。
因为只有小部分组织才会坚持这种‘纯粹’。
而执行官的责任也不是道路决定的,是心和信念。
再者说,若真都是同道路的仪式者,审判庭或监察局就会很容易陷死在一些针对性的伏击中。
“你真正的问题”
费南德斯表情复杂:“是我从没听过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