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逃走再说。
否则自己没办法找借口拖太久的时间,一天时间,罗顿相信诺斯应该会给自己。
毕竟刚才他都给自己想办法了,让自己遁走。
诺斯盯着罗顿看了一会,他发现罗顿的眼神很坚定。
他真想不通,罗顿这么坚持是为了什么,在他看来真的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这是非常愚蠢的。
只是罗顿都这么坚持了,他也不好再劝了,那就满足他这个愿望吧,这是他能做到的。
“可以,不过我会跟着你。”诺斯说道,“明天一早我会带你回警局,当然在此之前你还有反悔的机会。真要到了警局,我也无能为力了。”
“多谢了。”罗顿说道。
诺斯这人还真不错,让罗顿有点感慨。
他这么做其实也是背了很大的风险,要是自己真的逃走了,他肯定还是要背责任的。
这次他正好和自己一起去印度门那边,那么立功方面当然也带上他了。
诺斯让两个警员回去了,然后他和罗顿一起去了约定的地点,巴德已经在了。
看到诺斯,巴德有点惊讶。
了解诺斯要抓罗顿之后,巴德反应有点激烈,他当然明白这对罗顿意味着什么,绝对是要被判刑了。
他也和诺斯一样,让罗顿赶紧逃,至少要离开孟买。
只要离开了这里,像罗顿这种不是什么犯事严重的罪犯,没人会盯着抓捕的。
一般被警察重点办案的,往往是关系到某些大人物,或者是因为媒体关注,影响力太大,警察这边不得不全力出击。
否则就算是一些杀人等性质极为恶劣的案件也就不了了之了,警察这边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这样的案件就算有人报警都不给立案。
毕竟立案之后,那就是警察的任务了,若是没有破案,对辖区警局多少有点影响。
哪怕警局中有很多办法解决这些,比如拿其他罪犯抵罪之类,可终究是给自己找麻烦了啊。
没立案,那不就没案件了嘛。
没案件,代表自己辖区安全,治安良好,能够得到上面的嘉奖,哪怕没有,那也少了大家不少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
说明:今天更三章,现在先更一章,其他两章照旧中午12点和晚上10点。
在这里还得解释一下北部中心区局长皮兰度沙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