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是这样,芸娘和她母亲也是这样。
芸娘母亲几年前带着她来到这“土门村”,对于她父亲的事,却只字未提过。
苟烨远远记得当时芸娘刚来时,穿着的衣物可是光鲜亮丽,远不是这乡村山人可以与之相比的。
“或许,芸娘之前也是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吧。”
苟烨呢喃地说道。
不一会儿,雪糕终于做好了,取出的时候还冒着丝丝白气。
苟烨轻轻地舔了一口,儿时熟悉的味道瞬间涌上心头。
“这错不了,果然是当年那个味!”
苟烨随即又取出一根雪糕递给芸娘,后者接过雪糕,学着苟烨的样子舔了起来。
芸娘顿时眼前一亮,苟烨没有骗她,这雪糕真的好好吃啊!
“苟烨,我要拿一个回去给娘吃,这太好吃了。”
“嗯嗯,拿吧拿吧。”
苟烨一共做了五根雪糕,用的牛奶和糖也不多,就让芸娘一并带了回去。
“其实,除了写文,我还可以靠卖雪糕发家致富啊!
只是,后世的人想到我,会不会以雪糕大王给我命名呀?”
苟烨不断意淫着,想了想,现在雪糕的制作成本还是很高的,用这个赚钱不值当。
还是写稿来的好。
可事与愿违,写了好一阵子,苟烨就不想动了。
他感觉自己变懒了,突然就失去了那赚钱的欲望,都怪那个该死的黑野猪。
要不是他,苟烨肯定还是一个辛勤的码字员。
试想想,如果你辛辛苦苦写完的稿,却颗粒无收,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唉。”
苟烨叹了一声,这稿暂时也不想写了,还是当个咸鱼废柴去吧。
然而,一阵马蹄声打破了他这个当咸鱼的想法。
“小兄弟小兄弟,你的钱我帮你取回来了!”
苟烨听到“钱”这二字,连忙走出他的破草房一看究竟。
“原来是那个二愣子来了呀。”
在破草屋外面,昨天遇到的那个骑马的公子哥一脸激动地望着苟烨。
苟烨刚想转身进屋,却突然想起了什么。
“等等,你说什么?我的钱取回来了?”
苟烨瞬间激灵了起来,跑到公子哥面前,只见对方手上拿着一个钱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