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还沉浸在温柔乡之中的苟烨,现在奋战于桌前,尽管已经将近午夜,却依旧要通宵达旦的赶稿,苟烨不禁有一种想法,如此下去,我怕是也要在这个世界里猝死吧。
看着堆起来的书稿,苟烨有些得意,还好对金老爷子的书,早已经是熟记于心,不然还真是无法有如此般的速度,毛笔字虽然是有些别扭,但相比之下到是不比电脑打字慢上多少。金老爷子呀,我的未来全指望你啦!
希望是美好的,赶稿是辛苦的,可以说这一夜,苟烨都不知道自己何时停下的手笔,直到清晨,芸娘见苟烨伏于桌上,嘴上还叼着毛笔,整个嘴边一副乌黑的模样。她轻手轻脚的在苟烨的肩膀上盖了一件薄毯,却不想苟烨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
“已经早晨了吗?”苟烨揉了揉双眼,睁开来看其中布满了血丝,那样子惹得芸娘甚是心疼。
“阿妈熬了粥,让我给你送来,苟烨哥昨晚是又熬夜了吗?你这样可不行呀,大病刚好,这般下去岂不是又要坏了身子,你且这般,芸娘,心疼。”
苟烨哈哈笑着,有了昨晚的进步,索性大胆了起来,他抓过芸娘柔嫩的小手,言道“芸娘,你放心吧,你苟烨哥就是打不死的小强,我早些用这些稿子赚到钱,也能早日让你过上好日子不是。”
害羞至极的芸娘,赶紧将手从苟烨手中抽了出来,转过身去,故意不让苟烨看到她羞人的模样。
“苟烨哥别这样,我……我怕。”说完,待稍微缓和了一点,又转过身去拿起桌上的热粥,她一边吹着一边说“你与我都是苦人家的孩子,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芸娘早就习惯了,并未感到不适,反倒是苟烨哥你,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好,一切都听芸娘的,以后我多注意就是了。”苟烨用方巾擦了擦嘴,接过芸娘递过的热粥,用了一夜的脑子。闻着这粥香还真是有些饿了,苟烨大口大口的吃着,芸娘嘴角微扬,痴痴的看着。
可以说等着苟烨要做的太多了,他不敢耽搁,吃过早饭,便赶紧匆匆忙忙的洗了把脸,便赶紧与芸娘去找牛车。
说也奇怪,今日的牛车不见一辆,苟烨二人四处打听,方知道村里好多人都是早早去了县里,苟烨立马明白了,心想一定是这些人见了芸母赚钱,心急着去县城里摸摸路子。没了牛车该怎么去县城呢?芸娘犯了难。
苟烨忽然看到了赵大爷家门口的驴,当即有了办法。于是乎,便看那乡间小路,一驴二人,优哉游哉的向那县城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