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在古代又称作“田猎”“羽猎”“打猎”“打围”等,在古代是无论是皇家,亦是豪门贵族,都是尤为常见的游乐活动。狩猎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从远古至今,其用具也是种类繁多,石球,树枝,毛叉,矛,剑,弓等。
顾申带着苟烨来到了猎具店铺,琳琅满目的用具,让苟烨看花了眼睛,若说这在电脑上,打游戏上买装备,苟烨在行,可真到了现实里碰碰,苟烨就举手无措了,他深知自己半斤八两,别说拉弓射箭了,就是挥舞几下长剑,都使不出力气。
顾申看出了苟烨的窘境,哈哈一笑,跟掌柜要了两个护手腕的皮革,又专门要了一个短弓,同时还买了了一把短矛,苟烨四下观望,忽然眼睛一亮,盯上了墙面上,挂着的一件皮革衣服,随问道“掌柜的,这件衣服可是用来防身的?”
“是的,公子。不过……”掌柜有些尴尬,话还没说完,顾申便走了过来,将苟烨拉过一边说道“他是说,这是女孩子,狩猎为了怕受伤,才穿的衣物。一般男人狩猎,谁会包裹的这般严实。”
苟烨看了良久,随之转过身子咧嘴一笑,顾申当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虽心中无奈,但还是喊过掌柜,将皮革衣服买了下来。
顾申一脸嫌弃的,看着苟烨,他一脸愉悦的抱着革衣,心想这狩猎看似简单,但无论拉弓射箭,舞刀弄枪,自己皆不会,谁知道这古代的荒野之中,有什么样的野兽,狩猎嘛,只当是散散心,万万罢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才是首要的事情。
而后的事,更是让顾申觉得,今日带苟烨狩猎的决定,是多么的错误。他万万没有想到,身具才名的苟烨,竟然不会骑马。
“苟烨大公子,我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你竟然都不会骑马?那你一会如何狩猎?”
苟烨很是不服的说道,谁说我不会,我小时候可是跟村里的人学过的,心中却回想着今年以前,幸的得朋友家有一马场,他混迹着在里面玩过几天。就见那苟烨,脚踏了半天,很是费劲的终于踩在了马镫上,刚迈起另一只脚来,马向前走了两步,苟烨一阵踉跄,直接向后仰头栽倒。就城门口的士兵见了,都不由得咧嘴笑出声来。
顾申长叹一声,潇洒的跨下马来,他扶起一脚在马镫上,身子却在地上的苟烨,苟烨推开顾申,一脸不服气的样子,口中喃声道“爷爷的,我今天还不信了。”他向手掌吐了一口吐沫,搓了搓手,展现出跃跃欲试的样子,顾申以及那城门口的士兵,皆定睛相看,就见苟烨,飞也似得一脚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