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家,一直窝在这里,我会发疯的。”他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描述了此刻的心态。
老狼抬起头,看向主人。
它发现主人和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一样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陆远其实没什么杀气,一看就是人畜无害的类型,就像是吃草的绵羊。
所以它才敢远远跟着。
那时候的老狼,实在山穷水尽了,不乞讨,又能怎么办呢?
而此刻的陆远面容消瘦,看上去有些憔悴。
眼神中散发着冷漠的光。
那是对生命的漠视,就连自己的生命都没那么珍惜。
他全身的皮肤都被太阳晒黑了,手上长出了老茧,手背上分布着伤疤,就像是小刀划出的划痕一样。
这是长期劳作的结果。
如果遇到现在的陆远,它绝对不敢跟着乞讨了。
“其实我每天都想躺平,像你们一样躺着,什么都不做”
“这种想法与日俱增,从每天起床的时候想一会,演变成了每一个小时,每隔几分钟都会想一次。”
“我觉得生命没有了乐趣。”
“如果能把匕首干脆利落地插进心窝,也算是结束了自己荒诞的一生。”
陆远停顿了一下,冷漠的双眼倒映出了暗淡的阳光:“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挑战一次的。为了我自己!”
狼与人发生了对视。
老狼依然凶神恶煞,鼻子上的皱纹高高皱起,一副“你是不是要寻死”的表情。
陆远则是面无表情。
不到一分钟,老狼感受到了主人的坚强意志,乖乖松开了嘴巴。
陆远摸了摸狼头,叹了一口气。
他记不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察觉到自己对于生命力,正在流失。
这种生机的流逝,并非物理层面,而是心灵层面。
他开始不在意自己的样貌,刷牙洗脸都懒得弄了,不在意今天到底吃什么食物——一开始还想吃一口好的,现在也没那么在意了。
就连自己的生命都没那么在乎,仿佛没有什么东西,能引发他的激情。
也就只有老狼和几匹母狼的陪伴,给了他小小的安慰。
没有它们,他可能早就发疯了吧。
“一百天了啊,也该整理一下仪容仪表,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