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具备作案动机之人都套到这个阴谋里面,进行“无罪推定”。
当中哪些人无法通过“无罪推定”,便有可能是此案的主谋,或者帮凶。
首先是吴应雄。
吴应雄身为首辅右相,掌皇城司与京都六大卫城兵马,权势滔天,理论上他是具备作案条件的。
作案动机也看似明显,那便是铲除异己。
但吴应雄虽具备作案的条件与动机,却并不匹配本案杀手的行凶逻辑。
单说一点,如果是吴应雄要屠杀台府,根本不必将杏园改造成杀手的基地,要改也应该在皇城司大院,或者他的某处据点改,不是吗?
再者,他与先太子的关系极差,完全没机会派人进入杏园!
他具备作案的条件和动机,却不匹配最基本的作案逻辑,因此大概率不是主谋!
杀手也并非来自于他手下的皇城司精兵!
孙鹤留下的日记中也说明了吴应雄并未参与通敌案,那么吴应雄单纯为了铲除异己而屠杀整个台府的动机,就变得很薄弱!
再到,骆家与长公主。
如果说骆家和长公主是主谋的话,那么他们的杀人动机就应该是...为了掩饰当年通敌案的真相,杀人灭口。
换言之,他们与萧无晟分别是李放通敌案的第一和第二主谋。
长公主,是先帝的大女儿,也是有封地和藩兵的。
骆家乃士族,党羽众多,当代家主骆天傲曾任太尉,门生遍布朝堂,是具备作案条件的。
杀手,也有可能来自长公主封地的私兵。
还有,长公主与先太子夫妇的关系极好,具备暗中改造杏园成为杀手据点和隐藏地的便利。
但是...如果说他们就是主谋的话,同样产生了一些作案逻辑上的偏差。
要想明白其中缘由,就必先清楚一点。
如果说御史案的主谋是骆家和长公主,那么他们就必先是李放通敌案的真凶,那方可成立。
可是,骆家若因愤恨李放而参与制造了通敌案,又为何愚蠢地放过李琪和李氏三族旁系?
他们不是应该先杀了李琪和李氏三族吗?
孙鹤在替李氏伸冤,明察暗访的十年间,骆家因何放任?
骆家久居京城,不说手眼通天,也不该对孙鹤的暗查毫不知情吧?
他们不知道一旦孙鹤查到萧无晟,自己就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