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时代开始,人类就是最顶尖的猎手,靠得不是猎豹一般的速度,而是极致的追踪和耐力。
循着血迹追踪出几公里后,他发现了加驼的身影。
这是一只壮硕的生物,背上有着类似驼峰的突起,同样储存着巨量的营养和脂肪;四脚着地,不同于有蹄类动物,它的脚掌在异常宽厚的同时也伸出了利爪,不仅适合在沙漠中行舟,便是在崎岖的地形也是如履平地;蒲扇一般的耳朵则耷拉下来,无精打采地扇动着。
一只弩箭插在它的脖子上,受坚韧的皮甲阻碍,只是堪堪没入一个箭头,伤口伴随着呼吸流出细细的一股鲜血。
按理来说加驼的耐力甚至足够横穿沙漠,如今却因为失血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路梦收好手弩,双手持刀。
面对加驼,普通的弩箭完全没有意义。
加驼也发现了他,面对这個难缠的敌人,它似乎也知道如果再拖下去一定是自己力竭而亡。
它不是没有见过同伴被人类捕获。
但这个猎人居然独身一人就敢打自己的主意。
野兽长嘶一声,径直朝路梦冲来。
路梦如同斗牛士一般,侧身一闪,长刀在加驼的身侧划出长长的一道血口。
加驼惨叫一声,反而激发出了血性,生生止住向前的惯性,转身向他扑来。
如此近的距离,路梦确实没有躲避的余地,只是双手撑刀一格,便被顶飞。
他迅速起身,全身像是散架了一般。
当然,“散架”只是错觉,经过身体素质的强化,他身体的连接处已经异常强韧。
只是还不可能和加驼这样的野兽正面硬拼力量。
在路梦起身的这段时间里,加驼已经追到了他的身前,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咬下。
加驼可是杂食动物。
一旦被咬住,少不了骨折,被撕下一大块肉都是轻的。也就是有皮衣的保护,才不至于断肢。
那路梦闲置许久的医术就有用武之地了。
他没有躲避,而是直接张开双臂趁机抱住了加驼的头,劲力一吐,将它的双颌紧紧合上。
动物张开嘴巴的力量一般要远远小于咬合力,一只鳄鱼如果被一个成年人捏住嘴,就可能开不了口。
加驼奋力挣扎,路梦却借它甩头的力量直接翻身坐在了它的身上。
然后双手倒持长刀对着加驼的背脊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