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认得我吗?”
砍刀系的武器优势就在于大开大合,以巨力推动锋刃,犹如破军之势。
现在路梦手中的劈刀却仿佛一条毒蛇,九静一动,蓄势待发,每次挥舞总是能在重雾人的身上留下一道伤口。
可惜在室内环境下无法全力施展,他能造成的刀伤都不深。
然而重雾人所受的困境尤甚。
丈余的长柄刀就连自如地挥动都成问题,不是刀头被横梁格下,就是尾端撑在了墙壁上,原本势如疾风的劈刺,此刻只剩下可数的几个角度还能生效。
再被守在门口的路梦一一接下。
即便如此,重雾人还是依据本能不断地舞动它的兵器,仗着蛮横的力量,有时竟也能令长柄刀生生擦过障碍,斩向路梦。
重雾人还在无畏地嘶吼,在它看来,只需要不断地进攻就是了。
“看来你是记不得我了啊。”
路梦又是一刀,格开劈刺,差点削中重雾人持杆的手。
它的身上有两处箭伤,一处是路梦射的新箭,一处却是卫红用牙签弩射中的,此刻仍留有半截断箭未曾取下。
异常的血肉已经沿着断箭长满,将它包裹成了一团肉球,偶尔还会吐出脓水,只是重雾人丝毫未觉。
可怕的生命力。
坚固的皮肉。
遗留下来的战斗记忆和嗜血的本能相得益彰。
路梦的身体素质虽已超出同辈,但比起重雾人还差得太远。
要赢过它,只能利用它没有的东西。
——判断局势的能力。
重雾人懂得判断敌我实力的差距,敌强我弱,那也会逃跑,这是它或者说它体内寄生虫天然的趋利避害的本能。
但此刻,它强,路梦弱,它就会一直判断自己占据了优势,不停进攻,直到将敌人吞噬为止。
然而,这只重雾人却没有在室内巷战的经验。
它的前身,兵蜂,也从不会主动在巢穴中和敌人进行作战,那是在破坏女王的财产。
它所用的武器,也是设计来在野外对抗动物的。
最好的办法是一群兵蜂手持长柄刀,将猎物围困在其中,猛兽的尖牙利爪无法穿过其间的距离,只能被活活宰割。
反观路梦。
在他来到青羊街后,就没有在空旷地带肆意挥舞练习劈刀的条件,只能躲在房间里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