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他的本杰明叔叔一样,都被匪帮的人用枪给打成了马蜂窝,还被专门补枪爆了头。
然后他是亲眼看着自己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起来的。
之后在他反杀匪帮的时候,肚子上又中了一枪。
痛还是非常痛的,这辈子都不想再挨第二枪。
但是怎么说呢,韦恩都还没来得及包扎,伤口就又已经自己长好了。
这就不太正常了。
至少在原版的“那个韦恩”十几年的记忆里,这绝不是这个世界该有的正常现象。
人被杀,就会死。
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要不是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像他这么从心的一个人,
怎么敢在黑石镇这种治安混乱的地方,接任治安官的职位。
唔
为了打枪,自己其实还是有可能会选择接任的
但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轻松。
打枪虽然很酷,但还是活着更重要。
不过要是有锁血挂的话,那就是双倍的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