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清欲寡欢也让人过目不忘。
陆思瑶就是因为她不做作的天生丽质所以才将她视为闺蜜。
闺蜜?
不单单是意义上的,她偏向于童年多一点,因为她的性格偏外向,而童年一直将她视为不懂事的小妹妹。
是的,她是家中长女,从小就一直照顾弟弟,她身上自然而然的多了几分责任感。
陆思瑶任性刁蛮但在她的眼里都不算做难搞,因为她人不坏也不愿把人往坏处想。
“做生意的。”
陆思瑶并没有说谎,事实上她家就是做生意的,只不过生意做的有点大。
童年并没有产生质疑,她默认的点点头,她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她认为的人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有钱一种是没钱。
而没钱的她总是想象不到到底有钱是个什么概念,可能是因为她当时的年龄太小,完全没有物质带来的影响。
“你回来找什么?”
她看着陆思瑶在抽屉里翻腾了半天,也不知道她到底回来取什么?
其实陆思瑶并没有找什么,她回来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她不愿整日被关在学校里,那种被束缚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她受不了学校食堂的那种垃圾大锅饭,也受不了几个人一间的宿舍,事实上她回来只是想撒欢儿似的玩上一玩。
玩?
童年可没有时间陪她玩,她不敢告诉童年她回来的真正目的,只好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
“你喝什么?我让佣人送过来。”
她找了一个借口,实属不高级。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百合雨 作品《借住闺蜜家,被她的黑道小叔看上》第4章 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