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老杨的面色也严肃了起来,他质问孙梓凯道:“你为何杀人。”
“他们该死。”孙梓凯平淡的态度让众人的酒意清醒了大半。
老杨冷厉道:“为何该死。”
孙梓凯回道:“他们打我,我忍了四个月,一直没有还手,从东城逃到了西城,他们就跟着打我到西城。”
“你做了什么事?他们才要打你。”
“我问过他们,他们说,就喜欢打我,没有理由。”孙梓凯好像是在叙述着别人的故事,“城里的日子太苦了,蛮人打了进来,洗劫了半座城,流浪的人更多,他们各聚一堆,只有我单着,流浪的人,能有什么事做?看到我自己一个,所以就把追打我,当做每天的趣事了吧。”
老杨看着面前五岁的孩子,好似在看着一个十七八岁的人,这孩子的语气和心态,根本与稚嫩二字毫无瓜葛。
一男人问道:“所以你....你怎么做的。”
孙梓凯平静道:“我最后确认了一下,发现道理对他们而言是讲不通的,软弱和求全对他们而言,就是最高兴见到的反应,他们会继续打我,一直欺负我到死,所以,我豁开了那家伙的胸膛,然后,一个个全杀了。”
“你...你也不至于杀人啊。”男人说道,“你这孩子...戾气怎么这么重,怎么能杀人呢?”
孙梓凯淡然地看了男人一眼,男人却感觉到了深深的不屑,孙梓凯解释道:“我只有五岁,只会医术,我反抗的机会只有一次,就是在他们认为我只是只毫无脾气的兔子,并要一脚将我踩死之时,这是唯一的机会,我必须要杀人,他们会因为兔子长了獠牙而恐惧,而失去理智,变得只会逃命,而我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打过我的人都杀光。如果我不这么做,当他们反应过来时,我就再没有活下去的机会了。”
男人们哑口无言,老杨也被孩子的这番话给震撼到了,他冷静地就像在分析着另外一个人的故事,男人们的观念里,孩子怎么能杀人呢?可当他们回过神来,将自己代入到了那个角色,发现自己的结局正像那孩子分析的一样,他们根本活不下去,会一直被欺负到死,更没有勇气和脑子,能够冷静的做出杀人的决定,并且还能够实施成功,因为他只有五岁,一个十岁的孩子,足够将他完全压制住了。
而孙梓凯也并没有询问大人们,自己做的是对,还是不对,因为世间对杀戮的判定是带着私心的,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善与恶,在他自己的角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