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他要得到更强大的力量,他又抓了两头野兽,吸噬干净一头的生机,再凝聚出血之精华,抹到手背之上,这一次,他觉得整只手被剥皮刮骨,再由无数白蚁啃食,他直接砍了自己的手,断手的痛,都比不过淬体的痛,原来皮肤被同一精华再次淬炼,需要承担成倍的痛楚。
他叹了一口气,默默走到另一头野兽面前,吸噬生机,缓慢地将右手复原了,自语道:“修行,果然是艰难的,怪不得爹娘还在的时候,那么久也无法在修行之道上前进一步,哎”可看了一眼重生的手,他又喜上眉梢,自语道:“也有不错的收获,至少,以后不会那么容易死了。”
一个月的时间内,他日夜用日月精华淬体,终于把全身,包括体内脏器和脑子都淬炼了一遍,大脑的淬炼是最危险的,孙梓凯只打算让每种精华都淬炼大脑一次,或者不淬炼,免得让自己变成痴呆。
大雪仍在下,可他用不着穿皮袄了,日之精华带给了他如太阳般的炙热,他甚至觉得自己在发光,而月之精华,似乎只能让他的身体在硬度增强的基础上,更加的柔韧。
孙梓凯觉得日月精华的效用一定还未开发出来,所以在全身淬炼一次过后,他开始了第二轮的淬体,但这一次他长了心眼,将日之精华凝聚出来后,不急着吸收,而是让它顺着自己的身体滑动,尝试着一点点的“分食”掉它,但那精华忽然散成了光气,钻入了他的胸膛中。
孙梓凯以为自己会再次生不如死,可那股光气并没有与他的肌肤,或者体内脏器融合,而是化成了一缕气,在其体内血脉中流动。
这时,好似是黑暗中的一道河流,被火光点燃,而所有的“河流”都开始燃烧,他瞬间看清了自己体内所有脉络,那并不是血管,而是遍布全身各处的隐匿经络,是某种东西的“温床”和“触手”。
他要抬起手,手臂上的经络就会释放一些特殊的东西,而那东西传给了他的肌肉,肌肉带动着胳膊打弯并上抬。
孙梓凯恍然大悟,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东西。他的异想天开,在这一刻得到了证实,是的,他再次超越了整个时代,发现并定义了那特殊之物——能量。
而他的世界再次变了模样,它不仅能感受到身边万物的生机,同时还能感知到不同物身上的能量值,而能量显然更加广泛,就算是无灵之物,也可以拥有能量。
他立即骑上毛驴,寻找猎物,找到了三个蛮人,杀掉他们之后,凝聚出血之精华,小心翼翼的将一滴精华放在手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