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那太好了!”
刘成奎眼前一亮,很感激地说道。
“那我们先约好了,到时候联系”
过去的岑冬生,寡言少语,性格内向。虽然长相不坏,但就是不太引人瞩目,别说在学校里,同专业的都没几个记得这个闷葫芦的名字。
但现在的他不一样,压根不需要说话,只要杵在那儿,就没人敢小觑,站在人群中可谓鹤立鸡群。
和这样的人当同伴,无论男女都会觉得充满安全感。
“等等,你还没说明具体情况呢。”岑冬生说,“这聚会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什么人来参加?你是怎么受到邀请的?”
“呃,其实就是系里那个谁,隋志勇,你应该知道吧?”
我不知道,岑冬生摇了摇头。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已经大学毕业十年,忙碌于家庭工作,最近才收到同学会邀请的人。除去几个室友还勉强能记起来之外,其他师生的面庞名字,他是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倒是有几个当年在“阴兵过境”期间和他一起逃难的人,他还有点印象,然而都不是同个学院的。
“给我说说他的事。”
刘成奎愣了一下。
对方的话虽然轻描淡写,却有种莫名的威慑力,让他不自觉有种要乖乖听话的想法。他没有太在意,毕竟是请人帮忙,有些话是该说清楚。
“隋志勇这人就是那种典型富二代吧,在系里,不,是在学校范围内都算有点名气的,我还以为你至少会记得他的名字。”
“听起来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自然记不得。”
“也是。我看你平常也很少关心学校里的八卦,还有校内论坛,人人网什么的,我看你也不怎么上吧。”
刘成奎回忆了一下,和他介绍道。
“其实我和他也不怎么熟,这人时常逃课,每次考试都得补习,还好是大一,不然绩点不够都毕不了业我就记得他上学第一天,是开着法拉利跑车来的,还特地停到宿舍门口,这样一来,师生们全都记住他了。”
一言以概之,就是爱出风头又爱炫耀,唯独不爱学习,简直是刻板印象的富二代。
“平常系里就流传着他的各种八卦,一会儿是和本年级学姐交往的时候劈腿,一会儿又是和其他系女生谈恋爱,还有隔壁音乐学院的炮友之类的。”
“听懂了。”
岑冬生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