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为什么我非要来到这种穷乡僻壤受罪!太无聊了!”
三驾马车组成的车队里头,中间那辆马车传出了中气十足的抱怨。
“维斯冬,安静!”坐在第一辆马车中的丹妮丝高声喊道,随后为自己长不大的儿子叹了口气。
马蹄铁的滴答声从清晰变得沉闷,丹妮丝知道,雄鹰镇到了。
咣噹一声,车厢一阵晃动,侍女芙蕾雅赶紧搀住了自己的女主人:“老欧金,你要是不会驾车,城里有的是人可以做!”
车夫慌乱地解释着:“抱歉,马蹄陷进泥水里了,我发誓,三个月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没有坑的!”
丹妮丝用眼神制止了芙蕾雅即将脱口而出的抱怨,拨开车门上的帐子,顿时便有一股恶臭味道弥漫开来,苍蝇和不知名的飞虫四处飞舞:“欧金,停车。”
“夫人”意识到丹妮丝想要做什么,芙蕾雅眼中闪过一丝抵触:“还是在车上等一会儿吧。”
丹妮丝没有理会她。
“妈,这地上也太脏了,我新买的小牛皮靴子会被泡烂的!”维斯冬大声抱怨着。
在芙蕾雅的搀扶下,丹妮丝下了车,回头瞥了维斯冬一眼,后者顿时噤若寒蝉。
虽然提着裙子、尽量挑选干爽的路面行走,但丹妮丝的裙摆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污水,雄鹰镇的破败被她尽数收入眼底,心情变得越发糟糕。
一间间房屋低矮而破旧,碎石铺就的路面由于无人维护变得坑坑洼洼,街上汇聚的不是雨水,而是淘洗过衣服的脏水,其中当然还混杂着或干或湿的排泄物。
正因如此,苍蝇和蚊虫才会如此活跃。
街道两旁来往的领民大多蓬头垢面,头发散乱如同杂草,破旧的亚麻衣服缀着补丁,许多人甚至连鞋都没有。
他们偶尔会向车队投来注视的目光,那里面甚至看不到羡慕或者嫉妒,有的只是深深的麻木。
一座毫无生气和活力的小镇。
早在五年前,雄鹰镇还不是这副样子,但随着租赁协议的生效,闪金镇被分割给了卢克子爵,失去了商业的反哺,雄鹰镇就迅速衰落了下来。
纯靠几百亩耕地,养活镇子上的八百多领民就已经不容易,更何况他们身上还压着必须上缴给男爵领的赋税。
若是将这个镇子交给她来打理,丹妮丝有自信,五年之内能够让领民们吃饱,十年之后,可以让他们每个人都能换上新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