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拥有超越时代几十年的目光,无论是京城还是港岛他都会有布局。
只是综合来看,他想生活的地方选在魔都比较合适。
他这几天也在浦东看了好几块合适的地方,等过段时间他在港股和美股那边的资金回笼后,就会在魔都这边出手。
自己干投资的,得尽早在互联网的风吹起来时,占个好位置。
不仅自己起飞,还得帮那些投资的公司吹吹风,什么天使投资人,我都帮他们起飞了,叫我一声神父不行吗?
九月在京城的第一周,知道自己马上要开学的沈佳宜将自己强度拉满。
不仅把黄振华在中关村那套二居室重新装修一遍,还将其中一间房改造成了艺术房。
魔都富婆回到京城后,又变成了文艺女神。
沈佳宜在央美学的是雕塑,当她戴着牛仔贝雷帽,穿着背带牛仔裤时,那股艺术范几乎拉满了。
特别是当她把黄振华剪掉的毛发给编造成一只巴掌大小的小狗时,顿时让黄振华惊为天人。
“沈老师,我要学这个!”
黄振华当即改口,丝毫不觉得别扭,他觉得自己多学点知识技能肯定没错,谁也不知道下个世界去哪。
而且他已经开始跟沈佳宜学习魔都话了,多当一回学生又有什么关系呢?
周日,沈佳宜气喘吁吁地结束了帮逆徒教学魔都话的课程。
“哥哥,我去学校了你在家就要乖乖的啊!”沈佳宜趴在黄振华的胸口,眯着眼说道。
“真不考虑住在我这?开车也不用半个小时的。”黄振华摸着她如玉般丝滑的背脊,有些不舍的说道。
这丫头离开了,自己长夜漫漫,只能
“本姑娘要以学习为主,天天住你这我肯定没办法集中精力,而且天天在一起,你腻了我怎么办?”
沈佳宜突然抬起头盯着他,继续说道:
“我周末肯定要过来住,不许带别的女人过来!”
沈佳宜没想到黄振华的精力这么足,自己这周都把强度拉满了,他还不见累!
特别是这狗男人还问她有没有擅长外语的女同学,他想多学习一下。
他那是学习的态度吗?
沈佳宜生怕这狗男人带着哪位女老师来家里上课,所以提前将房子给布置了一番,为了显示这里是有女主人的。
黄振华倒是没想那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六朝私记 作品《诸天吃瓜:从玫瑰的故事当哥开始》第23章 回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