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辞打断,“你也给我戴上。”
他将男戒塞给她。
许筱周沉默两秒,也握住了他的左手,将戒指戴上了他的无名指。
他的婚戒上没有钻石,只雕刻着简单的花纹,不像自己的这么耀眼高调。
许筱周举起了左手,在灯光下又仔细欣赏了一番,“不用再买了,这个就很好看。”
然后又将手伸到他面前,“帮我摘下来吧。”
李霁辞心里一紧,“嗯?”
许筱周无奈地睨他一眼,“钻石太大了,我上班不方便戴。”
好看是好看,但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很少有人戴着这么大的钻戒招摇过市吧。
哪怕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要低调,她也怕被抢劫。
李霁辞:
他难得流露出懊恼的情绪来,忘了这一点了。
“周末重新买。”
他替她摘下了钻戒。
“不用。”她抬头看着他,似笑非笑的模样,“我戴那枚银戒指就好。”
“当时在摊位上,你应该趁我去买水的时候,将合适无名指戴的银戒也买了吧。”
李霁辞:“买了。”
“在绿洲新城放着,改天带过来。”
过两天就说找不到了,再带她去买一对新的婚戒。
她有一枚可以戴在无名指上的银戒,但自己的那枚却是戴在中指上的,不般配。
许筱周还不知道他打算阳奉阴违,就去卫生间洗澡了。
而李霁辞则默默摘下了无名指上的婚戒,和那枚钻戒一起,重新装回戒指盒里。
婚戒,得两个人一起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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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草日记(高三)——
12月14日,阴。
唐卫宇说他们校篮球队里有个男生喜欢上她了,说她人美声甜,眼光确实不错。
但那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傻大个也配喜欢她?连年级前一百名都考不进去,智商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