怖之,是谲也、欺也,谓吾君之不能也,为贼而已矣。
十八
宪宗之崩,见弑已明,而史氏以疑传之,莫能申画一之法,谓内侍陈弘志为戎首者,非无据矣。而流观终始,则弘志特推刃之贼,而污潴之首辟,不仅在弘志也。
繇前事而观之,郭氏受册先皇,为广陵王妃,伉俪已定;宪宗立,群臣屡请正位中宫,而宪宗不从;已而与吐突承璀谋废穆宗,立澧王恽,事虽未行,而郭妃母子亦岌岌矣。穆宗忧而谋于郭钊,钊曰俟之,则“今将”之志,藏之久矣。
繇后事而观之,陈弘志者,非能执中外之权,如吐突承璀、王守澄之杀生在握也。宪宗虽服药躁怒,而固为英主,不至如敬宗之狂荡昏虐也。承璀倚宪宗以执大命,而志在沣王,弘志以么乍起而行弑,正承璀执言讨贼拥立澧王一机会,而柰何听其凶逆,莫为防制?
如谓承璀力所不逮,则王守澄当因之以诛弘志,而分罪于承璀,以夷灭之,其辞尤顺。今皆不然,在宫在官,相率以隐,俯首结舌,任弘志之优游,则岂弘志之能得此于盈廷乎?
帝弑未几,而郭氏皇太后之命行矣。穆宗非能孝者,而奉之极其尊养。郭氏虽饰贤声以自暴,而侈靡游佚,固一不轨之妇人,其去武、韦无几也。宪宗未殡,承璀杀矣,沣王亦相继而含冤以死矣。
穆宗母子拥帝后之尊,恬然而不复问;举朝卿士,默塞而不敢言;裴度虽出镇河东,固尸元老之望,韩愈、柳公权、崔群皆有清直之誉,而谈笑以视先君之受刃。区区一埽除之弘志,安能得此于天下,则上下保奸之情形,又不可揜矣。
考诸稗官之传记,宣宗既立,追宪宗之雠,郭氏迫欲坠楼。弑逆之迹,暴露于论定之后,则宪宗之贼,非郭氏、穆宗而谁哉?衅之所自生,则惟承璀惑主以易储,故激而生变,郭钊所云俟之者,正俟此一日也。
穆宗以适长嗣统,逆出秘密,故大臣不敢言,史臣不敢述,而苟且涂饰;不唯郭氏逭韦后之诛,穆宗逃刘劭之戮,陈弘志抑以逸罚为千秋之疑案。
鸣呼!唐至是,犹谓国之有人乎?而裴度、张弘靖、柳公权,韩愈之为人臣,亦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