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花花的野猪肉,馋得直流口水。
这年代的东北,虽然粮食不缺,但是农村人想吃口内也挺困难。
条件好的每个月能吃两回五花,条件差的哪怕是水油一月都吃不上一回。
“姐夫,咱啥时候分又吃呀?”
赵富贵已经馋的舌头都快咬烂了,口水流出来好几回,他用袖子擦的嘴角丫子都红了。
“大家辛苦了,咱这就分肉!”
罗易扯了两片树叶子,将手上的血水擦了擦,拿起刀子就切了起来。
想让赵富贵等人解馋,就得挑那种五花三层。
但是,今天意外遇到的这头公野猪虽强健,但肥肉属实不多。
罗易心里的打算是,先带这几个小年轻在这里造上一顿,再把剩下的拿到村里卖掉。
钱给大家伙分一点,回头也好吩咐他们干活。
野猪肉最受欢迎的部分,自然就是五花三层和那些肥肉。
价格便宜,吃着又香又解馋。
所以肥腻的部分要留着去卖。
赵富贵等人围过来,眼巴巴看着罗易在分解野猪肉,个个小眼珠子都瞪的滚圆。
“姐夫,这块肥又膘子给我,我爱吃肥肉。”
“那啥,姐夫,我吃血脖就行”
“都别急,今天我就叫你们吃个够!”
罗易将猪排剃下来放到一边,再将里脊剥离,留下一条翻着油花的肥肉。
接着便是前腿靠胸的位置,两块梅花肉削下来,直接扔到赵富贵面前的盆子里。
“啊呀姐夫,这块又太瘦了,吃不出香味来把那块肥又膘子给我呗。”
啪!
罗易拍开赵富贵伸过来的手。
“这叫梅花肉,搁城里那得两三块钱一斤呢,给你吃真是白瞎了!”
“就是就是,我吃肥又膘子就行”
“但是,今天我给你们做烤猪排,指定叫你们香掉眼珠子。”
梅花肉的特点是,红肉里带着白筋,肉质细嫩,肥瘦相间,口感鲜美。
后世这种肉往往都比普通肉贵那么三两块钱。
但这年代的人根本不认!
“铁柱,把那边火炭扒拉一下。”
“二蛋,去把那个大号铁盆拿过来。”
“富贵,去撅几根榆木棍子,筷子那么粗的就行。”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白凤丸@qimiaoewEuq1 作品《1984,我在长白山打猎》第28章 姐夫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