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拍了三个多月。
在这三个月多里,厉淮之几乎每晚都会出现在明夕的面前。
“厉淮之。”
有一天,明夕从读本室出来,见不知是什么时候到的男人慵懒的倚靠在身后那辆拼色迈巴赫车身上。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深色风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简约的白色衬衫,领口系得一丝不苟。
那骨节分明的冷白修长的指间夹着一支细长的香烟。
烟尾的猩红在昏暗中闪烁,忽明忽暗。
烟雾缭绕间,他的面容半隐半现。
明夕不禁停下了脚步,伸手拢了拢脖子上系着的围巾,将自己的半张脸埋在了围巾中,只露出那双灵动忽闪的杏眼。
她闷闷的声音被夜晚的冷风吹进男人的耳中,不远处的男人缓缓抬起头,深邃的桃花眸带着几分笑意的落在她的身上。
四目相对。
明夕微垂下眼,迈开步伐朝着他的方向走去。
直到走到厉淮之的面前,她才再度抬起头:
“你怎么天天都来啊?”
看着眼前只露出毛茸茸脑袋和一双水灵灵杏眼的女孩,厉淮之的唇角不易察觉的向上扬了扬,低声道:
“来探班。”
其实,厉淮之本来想说的是——
想你了,所以就来了。
但是话到嘴边,他却觉得似乎有些不妥。
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许在明夕那里,还算不上是朋友。
再者,他也不想太心急而导致冒犯到明夕,让她害怕的远离自己。
有句老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更何况,是面对自己喜欢的人?
就像前两天跟段泽宇喝酒,段泽宇说的那样——
“可以很快的喜欢上一个人,但追认也好、恋爱也好,都要慢慢来。”
在这个快餐爱情的时代里。
厉淮之更希望的是,小火熬成粥。
“你不忙吗?”明夕问,“你们集团不需要加班吗?”
“理应上来说,是要加班,但......”
厉淮之顿了顿,道:“谁让我是老板,我说的算。”
明夕:.......当老板好爽,但要不是看过明瑞达有多忙她倒是真的信了。
“走吧,吃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