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为何要卖给狗肉馆?”
洪爷懒得解释。
林十三道:“偷狗贼在狗市卖狗太过招眼。卖给狗肉馆则不同,剁碎了被食客吃下肚,这叫毁尸灭迹。”
洪爷将碗中的二两银锞抓在手中垫了掂:“嗯,份量够。这忙我帮了。不过得等我吃完早肉,喝完早酒。”
说完洪爷开始大快朵颐,浓郁多汁的狗肉一块接一块的被他送进嘴里,半斤花雕酒很快见了底。
陈矩也没客气,跟着吃了七八块肉。
林十三却没动筷子。
陈矩问:“你怎么不吃啊?”
林十三道:“我家里养着黄狗。若嘴里有狗肉味儿,怕吓傻家里那条笨狗。”
洪爷和陈矩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两斤砂锅狗肉。洪爷一抹嘴:“得嘞。我带你们去找个人。”
林十三知道洪爷要找谁:“好,咱们这就去找胡大眼。”
三人出得沁芳斋。洪爷在前面走,林十三和陈矩在后面远远地跟着。
陈矩压低声音:“林校尉,你既然知道洪爷带咱找谁,为何不饶开洪爷直接去找,能省二两银子。”
林十三叹了声:“唉。有些银子是不能省的。胡大眼是高丽街最大的狗贩子。他会给洪爷面子,却不会给我面子。”
陈矩更加奇怪:“一个狗贩子敢不给你个堂堂锦衣卫的面子?活腻歪了?”
林十三解释:“胡大眼是庚戌之变的功勋老兵。残了一条腿才退出行伍。卫里陆都督曾在庚戌之变时亲自守过城门。他早有严令,锦衣卫中人不得欺压庚戌老兵,违者家法伺候。”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咱叫刘可乐 作品《我锦衣卫养象临时工,咋成权臣了》第十一章 洪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