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纽约之夜,不知为何格外的寒冷一些。
呼啸的寒风,吹尽天空的云彩,露出皎洁的月亮,只是这月亮,恍惚之中似乎闪烁着红芒。
空无一人的公路上,缓缓驶来三辆轿车,无视交规的直接就停靠在地铁站旁边。
领头的是一辆黑色雪佛兰野马老爷车,充满肌肉感的车门打开,走出一名身着黑色西装、黑色衬衣、黑色领带,穿着黑色皮鞋,梳着黑色大背头,留着黑色络腮胡子,手拎着一把黑色霰弹枪的男人。
瘦削冷酷的脸庞上,那一对略显忧郁疲惫的眼神,隐藏着熊熊燃烧的怒火。
第二辆车是一辆最新款的保时捷,从车上下来的是一名身着藏青色西装,外披风衣的金色短发男人,显得格外的骚气。
肩上扛着一把改装增强版m16,嘴里不停嚼着口香糖。算得上奶油小生的脸上,戴着一副墨镜,也不怕半夜走路摔死。
最后一辆车更了不得,别看无名无牌,其貌不扬,但实际上已经达到除了喇叭不响其他都响,轱辘一动其他都动的至高境界。
从这辆独一无二的车内,下来的男人更是不一样,虽然无论是身高模样长相气势等等各方面,跟前面那俩帅比没法比,但架不住人家长的精神啊。
更何况这位精神小伙儿,身上武器装备也齐全,不跟那俩装哔犯似地。只见他左手冲锋枪,右手霰弹枪,腰间插着沙漠之鹰,腿上绑着狗腿弯刀。
胸前缠着塞满了子弹的武器带,顺便挂着两颗手榴弹。背后更是插着两发火箭弹,黑黝黝的弹头,在月色下闪烁着骇人的寒芒。
这还不算完,史考夫又从后备箱里,拖出两个绿色铁箱来。
“喂,你俩帮帮忙啊,这么多东西我一个人扛不动啊!”
三名全副武装、怒火中烧、煞气腾腾的男人,就这样扛着枪拖着炮走下了地铁站。站台附近正好有一男一女,正搂在一块啃着呢,突然这仨货从上面走下来,吓的抱的更紧了。
威克和史密斯没搭理他俩,史考夫好心的提醒了一句:“不想死的话,就最好别坐今晚的地铁。”
那男人也喝的有点多,酒气冲天,搂着怀里的女人,衣着也很简单。别忘了现在可是12月份,这该露的不该露的全露着,也不怕冻感冒,一看就知道不是良家妇女。
这俩憨货听到史考夫的话,反而认为他三人是来吓唬自己的呢,不仅不害怕,反而嘎嘎怪笑起来。那个男人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