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身向前,将宝剑从李慕言手中一把夺了过去,凑到眼皮子底下仔细打量着,满眼都是精光,乐呵呵的笑道:“老道我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也知道这是个宝贝呀!能换不少吃食的。”
说完轻轻抽出剑身,没有预想中的明亮宝光,只有薄如蝉翼、几近透明的一抹幽光忽隐忽现。剑柄上刻有铭文,乃是“承影”二字,笔走龙蛇,更显几分飘忽恣意。
这是承影剑,有影无形,日照之下才能看到淡淡的影子,黑夜里更是连影子都瞧不见。
这是李慕言昏迷在乱葬岗的时候,手里紧紧攥着的东西。
李慕言仅有的记忆里,这把剑占据着特别的重量,或许关乎着李慕言的身世过往。
可是如今这世道,活下去都已经很困难了,身世来历也不得不为五脏庙让道。
胡老道看着李慕言幽怨的眼神,终究恋恋不舍的将宝剑递了回去。
还不忘念叨着:“这天杀的世道!这玩意儿你还是留着吧,说不定以后真能想起来点什么,日子再艰难,总还没有饿死。”
他们身处西南方的蜀州地界,粮产充足,若非北方梁、凉二州遭了雪灾,朝廷急调蜀地存粮救灾,也不至于让他们过得如此艰难。
“又或者将你脖子上挂的那颗珠子拿去当了吧,那可真是个宝贝,黑灯瞎火的还能当烛火使,那玩意儿又不能防身。”胡老道说的是李慕言吊坠上镶嵌的珠子,拇指大小,黑夜里泛着乳白色的微光。
只当是颗夜明珠,自然值钱。
只是在李慕言记忆中这颗珠子记忆深刻,心里头总隐约觉得对自己至关重要,仔细想却又说不上来为什么。
许是关乎自己身世来历的物件,自然是舍不得的,毕竟谁愿意这么一直不明不白的活着。
可惜胡老道将他捡回来的时候,他身上除了一套稀奇古怪的破烂衣服,便只有手中的宝剑和脖子上的吊坠这两件值钱玩意儿。
“哎!算了!算了!指不定真和你的过往有莫大关系,当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胡老道一脸扫兴。
“我可以出去干活!”李慕言郑重的说道,身子虽然经过两个月修养,还有些虚弱,但总还能提起些许力气。
“你?细皮嫩肉的,瘦的跟竹竿似的,每天两个馒头将养着,没死你就烧高香了,风一吹都能给你刮倒。”胡老道无不鄙夷的说道。
给人当帮工,是真需要把子力气,不然没饿死倒是先累死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