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时候,她让我不要告诉别人,家里只剩三毛钱。让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到爸爸。或者,自己去想想办法。
我当然没去找那男人,我自个找个地方把她埋了,然后就离开了那破地方。后来,也有钱了。不过,这病,没钱的时候治不起,有钱的时候,已经医不好了。”
说着说着,应白笑了起来。
一张百元大钞飘到他眼前,上面的字工整了许多,写着:“你笑什么?”
“虽然我现在不算缺钱,但这病,不还是因为早点的时候没钱治,拖成绝症吗?说到底,和我母亲不一样吗?这不挺好笑的吗?”
“你好像真觉得这件事很好笑?”
“不好笑吗?”
应白有些疑惑。
“你的笑点很奇怪。”
“是吗,以前也挺多人说我的笑点很奇怪。不过,言归正传,钱可以买自己的命,也能买母亲的名,还能买别人的命。钱,可比什么都重要。”
“我能治好你。”
“啊,就这?这可是绝症,全世界最好的医生我没看过,但次好的医生看过了,治不好。
话说,你监视我,到底要干什么?我前几个月确实挺有钱的,但现在一身财富,都捐给国家和山区政府了,应该没有东西让你谋算了吧?”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比起这个,要不你帮我找个地,随便埋下尸体吧。火葬......虽然我很讨厌,也行,你帮找个焚化厂烧了,顺便丢了。”
“你有一个小时,自己去吧。”
“自己?”
话没说完,应白觉得,似乎有什么发生了变化。
身体里的眩晕感、疲惫、绞痛不见了,身上的肌肉重新变得健硕、饱满,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全盛时候。不,就是回到了自己最好的时候!
并且,他站起身,转过头,一具形如骷髅的尸体正靠坐在墙边,手里捏着几张百元大钞,朝他微笑。
目睹如此诡异的情景,一阵凉气冲他的天灵盖。
但,应白很快就反应过来。
不管一个小时后要怎样,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尸体埋了。
想到就做,应白扛起自己的尸体,出了小巷,便沿着马路往城外跑去。
这座医院就建在城市边缘,沿着马路不需要走多久,便到了城外。更重要的是,路上极度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