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就要到了,而战争还在持续。
总体而言,沃尔夫家族无论是装备、兵源还是规模,都占据着绝对性的优势,如果没有大量壕沟的存在,因斯布鲁克这边早就失陷了。
与整体上的颓势不同,因斯布鲁克这边在局部战争里打得非常活跃。一只名为“苍青之剑”的外援佣兵团,在战场上屡建奇功,多次挽回了本来会大败的局部遭遇战。
而在沃尔夫家族那边,也开始流传着某只活跃于战场上的传奇敌军小队。由于绝大多数见过他们的人都死了,因此狼军们不约而同地将这只小队称呼为:
猎狼犬。
“猎狼犬究竟是什么东西?”驻守在壕沟里的白狼剑士问道。
“好像是不列颠尼亚那边的猎犬。”另一个白狼剑士解释道,“据说那是世界上最大的猎犬,成年后的身高到成年男人的小腹,体重高达121磅。猎犬一般是示警放哨用的,但是这种体型的猎狼犬却能反过来猎杀狼群。”
“传说这种狗的皮毛像是灰黑色的煤炭,深夜里眼睛亮得像是在冒火般。它们是有灵性的动物,拥有着来自炼狱的力量,性格无畏,不惧疼痛,能够独自冲进成群的野狼里,将狼王咬死并撕下头颅。”
“那边的人养这种猎狼犬,用来在夜晚看家护院。主人常常在晚上安然睡了一夜,第二天醒来出门,就发现院子里到处是昨晚想偷偷摸进来的狼的尸体。”
“这名字真不吉利。”先前发问的白狼剑士抱怨说道,“为什么我们要给敌人起这样的绰号?”
“因为那只小队也很神秘,和她们打过照面的都死了。”另一个白狼剑士耸了耸肩,“只有一个狙击手活了下来,据说他当时隔着几百米的距离,只来得及开了一枪,对面反击的子弹就打穿了他的肩胛骨。”
“虽然及时后撤活着逃离,但他再也拿不起狙击枪了,唯一带来的有价值的情报,就是对方那只小队大概只有十人左右,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女的。”
“雌性的猎狼犬,够劲。”某个白狼剑士猥琐地笑起来。
“呵,等你在战场上遇到她们,你就不会那么想了。”另一个白狼剑士说道,“总之,大家也是希望战场上不要遇到这些人。对方的名号和战绩越夸张,上头的人就越容易重视,并且早点派人出来把对方解决掉。”
“就是所谓的造势吧。”同伴们纷纷点头说道,“有道理。如果不是对方确实难以对付,谁又甘愿长敌人的威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