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合同并没有规定年限?也就是说国资部门随时可以把企业收回来。
有些承包合同对于利润分配比较苛刻,如果是亏了钱,承包者要承担责任,可若是赚了钱,承包者只能分到一点点。
还有些承包合同规定?国企被承包以后,依旧要履行过去的义务?也就是行政不会放权,依旧会干预企业管理?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承包国企的政策并不明确?承包者只能处于弱势的地位?让你在国企承包的过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谢天谢地了。
李卫东也同样签署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没有设定期限,运输公司随时可以把服装厂收回来,于正诚也是担心政策会突然改变。不设定期限的话,万一政策有变,可以立刻将服装厂收回。
不过李卫东还是长了个心眼,要求再上面加了一个条款,就是运输公司收回服装厂之前,需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另外就是李卫东需要负责服装厂一系列的开销,除了服装厂正常运营费用之外,像是工人的工资、工人看病报销的费用等等,也都是服装厂掏钱。
还好服装厂是近二十年才成立的三产,职工里年纪最大的也还不到五十岁,否则的话还会有一群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也得李卫东掏钱。
除此之外,李卫东每年还得向运输公司上缴两万块钱。
运输公司并不缺这两万块钱,每年上缴两万块更像是一个象征性的指标,以证明服装厂承包出去以后,国有资产没有出现亏空的情况。
运输公司所期望的,是甩掉服装厂这个包袱,毕竟服装厂一直是在亏损运转,全靠运输公司输血才能活到今天。国企改革的浪潮当中,半死不活的服装厂,已经拖了后腿,严重的阻碍了运输公司的发展。
而且运输公司也不指望一个三产的服装厂能赚大钱,能够保本经营,把四百人的工资发出来,就是谢天谢地了。
运输公司中,大部分人更是觉得,李卫东这么积极的承包服装厂,只是寻求一个镀金的机会。
以李卫东现在的年纪,想要升到中层干部,至少要十年的时间,服装厂显然是一个很好的跳板。
先去担任服装厂的厂长,以后调回运输公司,级别至少不会低于服装厂厂长,运气好一些的话,二十五六岁就能成为中层干部,四十岁以前就能进领导班子。
按照国企人的思维,用服装厂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