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彩影想了想,觉得有理,招呼阿虎道:“走吧,跟上去。”
四匹骏马昂首长嘶,奋蹄争先。
——
到了草原上,诗彩影和玄棋像是回家,曹苗却成了客人。
好在曹苗没有处处有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很享受这种做客的感觉,一切由诗彩影安排,他乐得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就当是体验生活了。
玄棋早就和曹苗有肌肤之亲,忠诚的履行了侍妾的义务,而且席天幕地,比在洛阳的时候还要放得开,让曹苗真真切切的领教了草原儿女的开朗和直爽。
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赶路之余,曹苗也花了些时间练习武艺。
对骑射,他明智地选择了放弃。射箭离普通人的生活太远,就算是武术界,练习射箭的人也非常少。演戏时学来的那点基础太薄弱,短时间内练到能实战的可能性几近于无。
他选择了持矛突击。
他在大枪上下过不少功夫,又有拳术基础,适应了马背之后,很快就掌握了骑战的要诀,剩下的就是练习和实践。
为此,他还特地准备了几只枪头。
枪头与矛头一脉相承,区别就是枪头更小更轻,操控性大大增加。这样的变化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锻造技术的提升。没有足够的硬度和韧性,枪头的破甲性能就完全得到满足。
这几只枪头,是不惜成本的百炼钢。
百炼钢的技术此时已经成熟,只是成本太高,只适合私人订制的武器,无法大面积推广。曹苗有钱有闲,可以不惜成本,专门订制了这几只枪头。
枪杆相对好选,就用好一点的矛杆就行。实战用枪,不需要什么白腊杆之类的,硬木即可。
就算他想要,也没地方找去。
最开始,诗彩影对曹苗专门准备的这杆枪没什么兴奋,甚至觉得那才一斤重的枪头太小,没什么杀伤力。枪杆也和普通的骑矛差不多长,不是真正的高手用的那种丈八大矛。后来和曹苗比试了两回,才意识到这杆看起来不起眼的枪就和曹苗的拳法一样,是真正的杀人技。
她想学,却不好意思开口。
反倒是玄棋没什么心理障碍,很快就籍着陪练的机会,开始学习枪法。
草原上很空旷,有时候走上几天都看不到人,可以放心大胆的练枪。
十月末,当他们进入代郡时,玄棋的枪法已经具备一定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