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珺如今的势力范围大约已经有一个扬州那么大了。
多年扩张之下,让他统治着超过六百万的土著居民和七十万左右魏人,拥有常备军队约四万人。
不仅如此,他还在摸索中建立了一套制度。
一套方便让少数人成为统治集团统治多数人的邪恶制度。
首先,让魏人高高在上成为一等公民,享有种种特权,比如受教育权、考试权,还有经济上的利益。
于是魏人群体对他拥有最强的向心力和忠诚,紧紧团结在他的周围,而他的主要官员和军队就来源于此。
其次,早期主动投降合作的土著居民们成为西蜀国的二等公民。
这一部分土著居民包括注辇国、哲罗国等早期和郭珺接触的国家之中的带路党、原先的权贵们。
在郭珺消灭哲罗国注辇国等国家的时候,他们主动投降、带路,甚至反戈一击,促成了母国的崩塌。
因为他们的合作让郭珺成功吞并他们的母国,从而得到了这样的地位。
除了魏人之外,他们就是最高贵的阶层,他们也拥有一系列的特权。
比如可以当中低级官吏,可以加入统治阶级,子弟可以参军,享有和魏人士兵一样的待遇,甚至可以和魏人通婚,还能和魏人一起剥削压迫下面的层级。
可以说是最欢迎也是最愿意接受魏人统治的一群人,为了郭珺的统治,为了西蜀国政权,他们可谓是殚精竭虑。
接下来就是那些后续兼并战争之中先后投降没有主动对抗的本地土著。
抵抗者失败之后,这些人看到了魏军的强大,他们畏惧,不敢对抗,于是主动放下武器投降,算是功劳。
但是因为投降的时间比较晚,没赶上二等公民们带路的热潮,所以只能屈居三等公民。
这群人人数最多,作为三等公民,也有一定的人身权利。
他们基本上都是务农者,承担赋税和重要的徭役,同时也可以作为魏军的仆从军和辅兵出征,立下一定的功劳,享有一定的权利。
但是他们不能和一二等公民通婚,也不能接受教育,更不能当官,没有上升途径,只能一辈子生产、工作,当工具人。
尽管如此,他们的地位一样比下面的层级要高。
剩下的基本上就是贱民了。
他们在郭珺的征服战争中进行了抵抗,努力战斗,不投降,对魏军造成了一定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