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案件绝对会很火热,甚至有可能国民的高度关注。
那么如果闹上法庭的话,千代茜必须要作为原告人露脸参加。
如此一来,千代茜就会暴露在舆论之中。
她也必定会受到更多的伤害。
舆论的质疑,指责,大众批判。
哪怕是她赢了,也绝对会落下一个不光彩的名号。
把自己的父母告了,赢了,这还能算是孝道吗?
这样的作者,大家接受吗?
到时候他们闪光文库也不再需要买入这个作品的版权。
因为千代茜的名声毁了,同样的她的作品也会被抵制。
那么烫手山芋变成了垃圾。
资本市场也不会再争夺,那么闪光文库就可以在之后,以低价再次去协商买入,等一切风平浪静,再重新宣发相关改编信息炒热度。
当然不买入他们也绝对不亏。
而这一切也都是建立在他们得知千代茜和千代夫妇关系不好的情况下,才这么怂恿千代司的。
算是乘虚而入,趁火打劫。
抓住家庭不和的现有条件,来实现他们出版社公司利益最大化。
拿下这烫手山芋,就是这么简单。
看着千代原野在自己怂恿之后,几番犹豫,最终在合约签字的动作,中年男性的笑容更胜几分。
这件事情能这么顺利地完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两个父母也不是什么好人。
只能说。
可惜了啊。
千老师。
怪不得你能在初中的年纪就写出那样的小说呢。
看来确实是因为家庭的原因,而过早地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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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红夜野 作品《我喜欢欺负我的青梅竹马》第二百一十八章 可惜了啊,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