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比他重生前的英语水平高出不少。
再借助手里的小纸条,对科曼奇人讲几段话绰绰有余。
科曼奇人对此自然是十分惊讶,包括双狼酋长在内,听到马哨的科曼奇语,都不禁睁大了眼睛。
双狼酋长看向身旁的长毛:“他……”
长毛作为马哨最主要的科曼奇语老师,对此自然是知晓的:“很惊讶对吗,刚开始的时候我也很惊讶。”
双狼酋长低声说:“他才学了半年,而且据我所知,他找你学科曼奇语的时间也不多吧?”
“没错。他每天最多和我学三个小时,有的时候连续几天都不来学,但他一天的学习效果,仿佛别人学了半个月。”长毛说道。
“我花费十年的时间才熟练掌握一门语言,他可能再学半年就能做到了。”
说着他不禁一阵感叹:“或许这就是天才吧,我以前以为这种人只在故事里才有……”
马哨没有在意这些低声议论,继续着自己的演讲。
掌握多门外语的人往往充满了魅力,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位领袖,语言带来的魅力更是会超级加倍。
马哨很清楚这点,因为他前世就知道这样一个人,多才多艺,风趣幽默,可以用多门外语谈笑风生,在年轻人当中广受膜拜。
现在的场景也是。
有些科曼奇人甚至不在乎马哨说了什么,只是惊喜于他的科曼奇语,和身边的人津津乐道着他的水平以及某些奇怪的口音。
“……就像我一直说的那样,原住民必须团结起来,必须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片大陆以及世界上立足。”
“想要团结,统一的语言必不可少,这是浅显的道理。”
“我绝无蔑视科曼奇语的意思,我现在说的就是科曼奇语。”
“之所以让你们学习阿帕奇语,而不是让其他人学习科曼奇语,只是因为这样做可以让多数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劳动,为整个眠熊城提供更多的食物、衣服和房屋,而且我已经为阿帕奇语创造了文字,这让它更容易学习……”
马哨先是讲了一通道理。
道理不难理解,但也没什么说服力。
用科曼奇语把这些道理说出来,以身作则地鼓励科曼奇人学习外语,说服力会加强不少,但也还是不够。
从古至今,最有说服力的东西只有金银和刀剑。
所以,再阐述完道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