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这些民兵们的战斗力也不弱。
毕竟游猎民族有着全民皆兵的传统,就士兵的个人战斗力而言,民兵并不差职业军人多少。
在这样一个时代,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唯有掌握强大的军力才有在北美立足的资格。
马哨深知这一点,所以每天都会亲自主持军队的一部分训练,不断地向他们灌输着现代军队的各种理念和战术。
体能、格斗之类的内容,也是必不可少。
每天早上,他都会晨跑五公里,与士兵们一起。这是他最基础的训练。
他也经常和士兵们切磋格斗,探讨新技术——他希望能在这种探讨中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现代格斗术。
切磋的结果自然都是马哨获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技术足够高超。
事实上,军队中已经有格斗天才在技术上超过了他,只不过马哨的身体优势太大了。二百斤的腱子肉,让他即使用王八拳也能碾压一切对手。
因此就算个别士兵掌握了更高段位的技术,也无法抵消身体上如此巨大的差距,完全不可能战胜马哨。
这加深了士兵们对马哨的崇拜,不过他却经常让士兵们忽视这一点。
比如这天,当他再次在切磋中轻松击败一名士兵之后,他说道:“我之所以能击败他,主要是因为我的力量优势。事实上我刚刚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有谁能指出来?”
“指出来的可以得到一次表扬。”他又补充道,“记录在册。”
不过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跑来说道:“大酋长,城外来了个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