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美元,毕竟这些黄金的具体纯度还有待测定,但想来三四万美元还是有的。
八十公斤的黄金,这是淘金第一周的收入。
平均下来,每天的收入超过了一万克黄金,毫无疑问的“日入万金”。
“好家伙,这比卖军火还赚钱。”独眺惊叹道。
“这不是赚钱……这是捡钱!”竖狼说。
“小场面。”马哨笑了笑,“以后我们每天都会像这样捡钱,用不了多久就会习惯的。”
他说得没错。历史上的加州淘金热,在十年时间里为美国产出了几百吨的黄金。
美国从建国到淘金热的前夕,大约七十年的时间里,黄金的总产量也不过几十吨而已。
与几百吨相比,马哨等人开采到的这八十公斤只不过是个开始。
哪怕最后他们只开采出了百分之一,也就是几吨黄金,也绝对是一笔惊人的巨款了。
“大酋长,这些黄金我们该怎么花出去?”竖狼问道。
马哨想了想:“首先,我们要把产出的黄金都融掉,做成金锭。如果让人们看到了大量的砂金、狗头金,任何人都会怀疑我们手里有一座金矿。”
独眺则说道:“我觉得不如干脆铸成金币,我们自己的金币……比如,阿帕奇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