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这篇论文的内容他几乎不需要思考,下笔飞快。
需要停顿的也就只有几处涉及开尔文的地方,他将这篇论文伪装成是他和开尔文讨论的结果。
他不打算独占,他甚至将开尔文的名字摆在了自己之前。
毕竟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篇很重要的论文。相比之下,他更需要借助开尔文的影响力。
汤姆森结束了这天的教学工作,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马哨正拿着几页手稿在端详。
“这是什么?”他随口问道。
马哨:“我把我们之前的讨论写成了论文,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汤姆森愣了一下,接过手稿阅读片刻,不禁吃惊地说:“这,这是你用两节课时间写的?”
“是啊,怎么了?”马哨看上去似乎不以为意。
汤姆森沉默须臾,又问:“我是说……你写文章一直这么快吗?”
作为一个公认的天才,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物理教授,他写作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同事们经常惊叹于他的思维敏捷,他也一直为此感到得意。
直到现在……
虽然文章不长,但毕竟是论文,只用大约两节课的时间搞定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汤姆森觉得,抄一篇文章的速度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