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晨而言,5%的确是很高的比例。
因为这表明着许晨,或者说是许晨团队对于‘沙海’的看重。
一般词曲编曲创作者的话要么一次性买断,要么走分成路线,但分成的比例通常不会太高,在1%~2%之间。
自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享受着固定的工资,另外配比公司合同里面的分成比例,这个比例要比一般的词曲编曲创作者来得高,算是合同工。
所以像韩子宸这般能够拿到5%的比例,的确可以算是非常之高。
一首歌下来,公司要分走将近五成的账,另外还有宣发等等之类,真正落在歌手手中的比例屈指可数,顶破天也就20%左右。
当然,这是相对于许晨这样子并不算太出名的歌手而言,合同也是最为普通的版本。
类似于曹颖儿这样接近一线的歌手而言,她的分成比例就高了,毕竟就算不在这一家唱歌,她还可以跳到下一家去,有的是公司愿意为曹颖儿这样充满无限可能性的歌手买单。
在韩子宸回复了许晨才没一会儿的时间,许晨那边就是发送过来一份文档。
好像对方有专门的人在负责这一块。
许晨:“曲大,分成的合同已经发过去了,你看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按照上面的内容填写一下,一式三份,另外附上身份证,到时候公司盖章之后给你回寄一份回去,往后的销售渠道就走分成模式了。”
将合同下载下来之后,韩子宸便是询问系统道,“系统,你能分辨一下这份合同有无问题?”
系统:“回宿主,该份合同与描述的一模一样,并未添加任何附加条件。”
韩子宸虽然说是在校大学生,但毕竟不是法律系专业,若有心人在合同上动手动脚的话,他根本就无法分辨,没想到系统除开选项之外,居然还有额外功能。
在确定合同没有问题的情况之下,韩子宸回道,“合同我会尽快搞定。”
另一边,许晨在键盘上敲击着。
“曲大,这些都不着急,你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找我,如果生活方面也有压力的话,也可以找我。”
就在许晨准备将这一段话发出去的时候,他突然间觉得有些不妥。
在许晨的心中,能够创作出《斗牛》这种曲子的人,那简直就是人中龙凤,一定要巴结好,指不定下一首歌还要依靠曲大呢。
就以自己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