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荒,身不由己!
长生不死岂是那么容易证就的?
机缘岂是那么好等来的?
三千年寿命,不少了!
放在前世,这是任何人都不敢想象的数字。只要活着,便有希望成仙,自己有着前世整个世界的见识,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只要有一线机会,自己便可乘风而起。
自己如今寿不过二百,未免太过于短暂,若二百年等不来仙机呢?
杨三阳眼中露出一抹神光,与白泽对视了一眼,然后二话不说站起身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各种物资。
他要准备足够的肉干,为部落留下足够的口粮,猎取到足够的猎物。其实他知道自己对于整个部落来说意味着什么,若是自己遭受劫难,只怕这些部众熬不过冰冷的小冰河纪元。
所以,自己必须活着回来!
不可冒险!
有机会,就将那草还丹弄回来,没有机会就悄悄撤退。
延长寿命的东西,不论在那个世界都是宝物,叫人打破头皮的存在。
弓箭射出,无数野兽死亡,然后杨三阳指挥着整个部落里男女老幼将数万野兽搬入山洞,然后烤制出足够的肉干,拍了拍耶的肩膀,一身轻装消失在风雪中。
尽管杨三阳不是第一次外出,但耶还是心中担忧,整个人呆呆的站在洞口前看着那满天风雪,默然不语。
没有打火把,杨三阳身上皮子也尽数丢掉,整个人穿着无缝天衣,大腿上穿着一条虎皮裤子,脚下套着一双臃肿的‘鞋子’,轻装上路。
天衣彻底遮掩了其身上的天机,白泽在杨三阳的袖子里,时不时露出脑袋左右打量一番,然后继续躲在袖子里把玩着诸般宝物。
偶尔有野兽与杨三阳碰面,然后杨三阳手中铁铲挥出,那野兽一击毙命。
就连青石都可以轻易挖开的铁锹,又岂是野兽能抵挡的?
这铁锹在杨三阳手中重若无物,但落在别人手中,却重若山岳。不多不少,只要叫那铁锹刮着野兽,那便是筋断骨折一滩烂泥的下场。
他如今不必想着狩猎的事情,杀戮完毕后迅速离开,那血腥味吸引了附近的野兽,反而给他创造了安全离开的机会。
白日里在大荒中行走,夜晚升起篝火歇息,杨三阳并不会感觉到疲惫。
而且体内天网妙妙莫测,可以望气观察整个大荒的野兽位置,叫其提前预警,亦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