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而不是在这里苦逼滴血找金手指。
秦菲菲翻了一个大白眼,“你丫死了,谁踏着七彩祥云来救我。”
云歆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对,我要获得金手指,帮我们美丽温柔的菲菲大小姐报仇。”
话落,云歆继续开始埋头苦干。
是的,虽然秦菲菲没有详细说她在末日里经历的苦难,可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大小姐,有一天变得多愁善感,不怕脏不怕苦,一副女汉纸模样,那是经历了非人的磨难,如果换成她云歆,她真的不知道该在这末日如何生存下去。
她云歆,只是一个宅女,说好听点,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俗人,说不好听点,就是一个废材,啥都不懂,啥都不会。
虽然她很想改变自己,可是,如果一个人这么容易改变,那人还分什么三六九等。
未经过真实的末日,所以现在的云歆根本不觉得恐惧,也觉得无所谓,可是秦菲菲不一样,她经历过,而且重生归来第一件事情便是告知她这个死党,不仅告知金手指秘密,还想法设法让她也在末日来临之时有活下去的资本,说心中不感动,那是假的。
秦菲菲父母和云歆父母都是科研人员,所以两家关系融洽,而秦菲菲和云歆从小是穿着同一开裆裤长大的,虽然在两人成年之后,两家父母都为国家做科研去了,两个人的感情也因此越来越好,说是朋友,两个人更像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家人。
以前都是秦菲菲保护自己,这次,她云歆也要强大起来,保护她,而强大的资本就是需要能力,而现在这份能力就是那金手指。
下定决心后,云歆手下的动作越来越快,滴到三分之二时,终于有一个翡翠手镯有了反应,云歆大喊道,“菲菲,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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