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刘朝华是顶着一双黑眼圈到办公室的。
倒不是昨晚与慕远煲了多久的电话粥,而是挂断电话后他怎么也睡不着——四十来岁的人,失眠也是正常发挥。
只不过这次刘朝华失眠,却不是那么正常。
案子啊!一想到案子,他就头疼。
以前他头疼案子,是因为案子破不了。
这次却是恰恰相反,他头疼案子破了。
一想到有十三件案子等着他们去逐一调查取证,他脑壳痛……
这是十三件刑事案件,不是治安案件。
这个案子,是需要移送起诉的。
每一个案子,至少需要一份受害人笔录;中间涉及证人的,还需要询问证人笔录;有监控视频的,还需要调取监控录像;每一个受害人,还需要做一份辨认笔录;嫌疑人在某个地方实施诈骗,还需要指认现场。
这些还只是常规操作!任何一件刑事案件,基本上都需要这些。
而眼前这个案子还是固定证据最为困难的诈骗案,想要形成最为完整的证据链,资金的往来是必须要搞清楚的。
如果是网上转账,倒还轻松一点,最多就是去相应的公司调取证据。如果是现金,还需要将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最好是连金额都要对上……
若只是一件案子,那还没什么。可当案件数量突然间变成13之后,那就是一件恐怖的事情了。
以前刘朝华觉得办案最难的是破案,只要人抓了、交代了,案子破了,后续的就很简单了。
可现在刘朝华觉得,破案后的过程更为痛苦。
至少,破案,能给侦查员带来一些职业上的成就感,特别是在得到受害人感激的注视、真诚的言谢之后,警察往往能够小小的自我膨胀一下——在这个世界,我还是很重要的。
可破案之后的过程呢?那纯粹就成了体力活儿。
但这个体力活儿却又不得不做,这就很蛋疼了。
放在刑大,串并十三个案件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操作起来也是轻车熟路。
可放在一个派出所,而且是没办过什么大案,整个案侦中队只有十来号人的派出所,串并十三起的案件,绝对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每个环节都需要人去做,可哪儿去找这么多人?
从各个社区警务室抽调?从基层基础中队借?
那纯粹是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