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已经很穷了,她住的那个小房间,也刚够放下一张床,除此之外什么都放不下。
结果她走出孙家后发现,这村里很多人的房子就二十平,甚至还没有。
而就这么大的空间里,她从孙丰年那里得知,要住至少六个人!
林春花一度说不出话来。
她跛着脚,刚开始不习惯,跛着跛着还挺好玩儿的。
而且这时候村里的人很少,都到下地干活去了,她也没有觉得丢脸的。
就算被看到,她……也很淡定。
到了镇上卖了兔子,赚了三十六块钱。
兔子肉一块二一斤,几只兔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抱歉呀丰年,我不知道那兔子那么重。”
看着瘦瘦小小的孙丰年,林春花有些愧疚。
孙丰年倒是笑了起来,露出大白牙:“没有啦嫂子,一点儿也不重。”
两人准备回村里,在经过一个馄饨摊的时候,孙丰年放慢了脚步。
林春花见状,有些心酸。
在她那个年代,别说一碗馄饨,就是肉也是想吃多少有多少呀。
可是她也没办法开口说让孙丰年吃一碗的话。
卖了兔子的钱,他们都不能动。
否则被王德芬知道,免不了一顿打了。
就在林春花想着怎么安慰孙丰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身材高挑,气质出众的女人。
她好像抱着几本书,长发挽起,穿着一件薄衬衫,下身一条黑色布裤。
就穿着来说,她没有任何特殊。
可是,在这拥挤的街道上,她却依旧能够一眼注意到她。
待她走的近了,林春花眼睛就忍不住亮了起来。
肤色偏白,看起来有几分病态。
神色冷淡,却并不让人觉得难以亲近。
最让林春花钟意的是那一双手,骨节分明,十指纤长。
应该是细腻柔软的吧。
林春花注意到那个女人到馄饨摊坐了下来,偏头和三十几岁的老板娘说话:“橙娘,给我一碗馄饨。”
橙娘在热气腾腾的灶炉边笑得温柔:“苏医生,我就知道你要来了。你教我做的臭豆腐做出来了,再麻烦苏医生你帮我尝尝。”
“嗯。”
林春花看到那苏医生抿唇浅笑,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