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倒霉的兔子要最先处理,最好的办法肯定是把兔子放在肚子里保管。
只是三只乳牙都没长齐的小老虎连兔子皮都咬不破,自然吃不掉这只兔子。
况且就算能撕开兔子皮,也未必能消化,就算能消化,孟焦还担心兔子的血腥味儿招来灾祸呢。
兔子是死在洞穴入口的,孟焦担心死兔子的味道吸引来游荡在山上的狐狸或者食腐的野兽。
现在是夏季,温度很高,死尸发起臭来味道可浓重的很。
野兽嗅觉敏锐,没准一阵小风,就顺着气味儿寻来了。
孟焦是人类,思考事情往往更加全面缜密,在死亡的威胁下更是不敢懈怠,不说能顾及到所有能危及它生命的因素,大体的事宜总是能考虑到的。
思前想后,上策吃掉兔子办不到,中策应该就是将兔子拖出洞穴,扔到远处,这样就算有野兽被吸引来,也不会径直找到洞穴,而会转而吃那兔肉,如此风险可以拉到最低。
可这“好办法”孟焦却办不到,这死兔子比它还大还重,要说拖确实拖得动。
只是洞穴出口有一道台阶似的“沙堤坝”,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将这沉重的兔子拖到堤坝上,也就无法将兔子带出洞穴。
上策中策都行不通,孟焦只好采用简单粗暴的下策。
将兔子拖到洞穴深处埋起来,掩盖它的气味儿,只要在母虎回来前没有野兽寻到洞穴,自然就安全了。
其实孟焦是有些杞人忧天的,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兔子尸体还不至于腐烂发臭,就算发臭味道也不会那般浓重。
加上沙尘暴的影响,食腐动物依据这细微的味道寻到洞穴的几率微乎其微,和中五百万彩票也相差不多。
可孟焦惜命的紧,本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精神,还是费尽力气,将倒霉的兔子拖到了洞穴最里端,草草的掩埋起来。
这兔子死后就像一块石头,冰冷且沉重。
深陷在沙子中的皮毛更是大大增加摩擦力,使移动它的难度陡然上升。
挪动到洞穴深处这段距离,孟焦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它现在才算理解为什么有个词叫死沉,这僵硬的尸体,可能就是死亡的重量吧。
若不是虎二娃懂事,帮助它一起叼住兔子耳朵往后拽,仅凭孟焦一只幼虎怕还真办不到。
可怜的兔子,耳朵上满是细细的牙印儿,耳朵的缺口仿佛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