墅”。
这狐狸窝有房盖,有隔间,不比河狸铸造的堤坝之家差,在自然界中堪称绝对的豪宅,然而这“豪宅”没有丝毫美的成分,孟焦能从中看到的只有野蛮和血腥,还有一种不断冲击着它心灵的强烈的令它作呕的不适感。
很多属于人类的骨骼结构,还有被撕扯的露出内脏肌肉组织的尸体东一处西一处胡乱丢在潮湿的地面上,其中有不少都是孩童,他们早已死去。
如果生而为虎,孟焦看到这地狱般的景象,它应该是毫无感觉的,自然界中杀戮无数,被狼群屠群的黄羊为数不少,驯鹿迁徙时,种种野兽强行阻击,杀的驯鹿尸横遍野,食腐动物围绕着因炎热气候而膨胀鼓起的鹿尸大块朵颐,场面要比孟焦眼前这一幕血腥的多。
然而孟焦毕竟是曾经的“人”,经过许久的适应以及心理暗示,孟焦对于人这个种族已经没有了多少归属感,它很清楚,对人来说一头虎始终是异族,而人类自古以来都不是一个团结的物种。
所谓非我族种,其心必异,在各色人种之间都充满歧视,充满各种各样的勾心斗角,阴谋诡计,更别说一头身为外族的老虎了。
尽管如此,孟焦对“人”还是抱有一些莫名的情愫,二十多年的教育早已给它留下了根深蒂固的人类烙印,对“同类”的同情,人道精神一直深深刻在孟焦心中。
哪怕抛去这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和自己一样,高智慧的物种被一群堪称蛮荒的狐狸屠杀,屈服在这种食物链底层的狗都不如的野兽身下,未尝不是一种悲哀。
如果“人”这种被孟焦所看重的,甚至被孟焦认为能和它平起平坐的生物都被狐狸管辖制裁,那孟焦又算什么呢?这难道不是耻辱?
如果原始人非要有一个图腾,有一个崇拜对象,虎应该是更好的选择!粗略扫了一眼狐狸窝,孟焦未兴起进入其中一探究竟的想法,那里太脏,会污了它的脚掌。
竖起耳朵,超凡听力发挥到极致,孟焦在捕捉森林中的微小动静。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经历过扭曲森林的噩梦,孟焦已经不敢再那么鲁莽,不管原始人是因为什么对狐狸产生了崇拜心理,为野狐修建巢穴,孟焦都要了解清楚再插手。
二次躯体强化后,有了辨别辐射的能力,孟焦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提前发现危险,并在其到来之前逃之夭夭。
山下拜狐部落占地较小,孩童与野狐厮杀的声音经过千百棵树木的过滤,传达到孟焦耳中时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