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诺为自己周一的表现感到很生气。
本来是打算戏耍一下那个道貌岸然的色老师,痛快淋漓的搞他个灰头土脸之后,再利用手机录音彻底揭穿他本来面目。
想想都觉得过瘾的事,却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偏离了自己的预想,不知不觉间陷入了被动。
最终自己居然被那个马天畅在自己最拿手的记忆力方面战胜了自己,而且自己输得还无话可说。
当时她并不是没想过动用自己掌握的王牌:手机录音。
只是在那种大败的前提下,如果拿出那玩意儿而撵走了对方。一是那痛快的预想效果打了大大的折扣,二是有自己小心眼的嫌疑。
作为完美主义者的程诺诺,不想以这样的方式把这个勉强可以作为自己对手的人撵走。
好在自己还有的是机会,色狼总归是要露出尾巴来的。
自己倒要好好策划一番,怎样揪出那色狼的尾巴来。
在程诺诺的概念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她去设计策划一番的。
以前的那些英语家教,她甚至连设计一下他们的想法都没有。
戏耍那些蠢笨的白痴级家教,毫无乐趣可言。
好容易找到个有点意思的家伙,却不出所料的又是个大色狼。
并不是只针对马天畅一个人,程诺诺很早之前就开始万分痛恨那些道貌岸然、为人师表的伪君子们了,尤其是教英语的男老师。
从她上小学三年级开始,她就认定所有的男英语老师都是披着人皮的色狼。越是装的斯文,越是败类。
程诺诺那被自己刻意尘封的记忆里面,自己人生中第一位英语老师的样子,又浮现了出来……。
因为妈妈的去世,程诺诺刚刚六岁就被爸爸从德国带回了中国,交给了奶奶抚养。
没多久她就直接上了小学,在上小学三年级时,程诺诺才刚刚八岁。
她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英语老师,一个长相斯文的男老师。
起初包括程诺诺在内的所有班上的同学,大家都很喜欢他,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为了参加市里的小学英语竞赛,英语老师在课余时间添加了一个实验课,只有班上英语最好的四名同学可以参加。
程诺诺有幸成为了其中一个。
虽然儿童时期的程诺诺还没有发育,却早已出落的洋娃娃般漂亮,微笑时那浅浅的酒窝,愈发显得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