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给高胖子“保管”。
徐易扬只瞄了一眼那张“合同”,顿时眼睛都有些发绿——尼玛,也不晓得苏珊跟叶忆欢两人是大手大脚惯了还是故意要整自己——从高胖子这儿一共整整借了十一刀冥币!
——撑渡船渡船那老头子那里,三个人每人一刀,那可是那老头子记上了账的,虽然那老头儿跳进了水里现在也没见到他,但是欠了他的就是欠了他的,得一并还上,在老抠那儿随随便便挑了两套衣服,七刀!还有从高胖子这儿借的一刀冥币做本钱。
合同上可是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这十一刀冥币,可都是十分之一的利息,尼玛,这账欠得!
再想想高胖子都说过了——三个人在他这饭馆里面打工还债,那可是一年才能拿到一刀冥币的工钱啊,别说利滚利,仅仅只是这十一刀钱,得让三个人打工打到猴年马月?晓月水阁还要不要去?别的事儿还要不要办?还能一辈子呆在这鬼门阵?
徐易扬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挪开脚步的人,可是,到了眼下,也只得乖乖把火焰羽弓拿出来,交给了高老板。
——别说自己也欠了一刀冥币的债,就算自己一分一文没欠,还能丢下叶忆欢跟苏珊两人?
可是,让人看看都实在是有些气不过来的是,苏珊跟叶忆欢两人拿了合同和冥币,居然没想着要去做生意,反而让高胖子先上两个招牌菜。
虽说填饱肚子才好去办事做生意,但这两女孩子也有点儿太那个了吧
只不过,等跑堂的伙计端了高胖子的招牌菜出来,徐易扬总算是慢慢明白苏珊跟叶忆欢两个人的用意。
——这两人都是商贾世家出身,有钱没钱且不说,这个时候让她们马上想办法做生意挣钱,他们想到的第一个自然是“吃”!
当然不是自己“吃”。
这鬼门阵看着不大,但吃饭的人却不少——高胖子这个小小的饭馆儿里面这个时候都还有这么好的生意,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饭馆少!
饭馆少吃饭的人多,当然能赚到钱!
当然了,这也在打算跟高胖子抢生意。
只是高胖子这家伙吃人不吐骨头,抢他的生意也活该。
不过,徐易扬看高胖子这饭馆里的招牌菜,其实倒也挺普通,一个红烧肉,一个红焖鱼,红烧肉金黄锃亮,咬一口,当真是酥绵软糯,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红焖鱼却有些奇特,那鱼看着像是鲤鱼,但却无刺,吃在嘴里不仅没有一丝儿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