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镇是春国一个小镇,一个很特殊的小镇,刚好位于春国与大同的交界线上。
这里人来人往,往来之人大都是奔走于两国之间的商人。
好客栈是秋水镇一间很普通的酒水客栈。这里装饰朴质,打扫得很干净。商人旅客喜欢在这里歇息停留。
好客栈的酒水很实在,品质极好,还很便宜。住宿也是如此,干净整洁,空间又大,很舒适,给人一种归家的安心。最重要的,客栈的老板是一对老夫妇,总挂着和煦的笑容,带给过往旅客一种莫名的归家幸福感。
一个人若是第一次来秋水镇,看到客人爆满,自然会对“好客栈”产生好感,自然会想要进“好客栈”瞧瞧。
人来人去,好客栈内的消息流转极快。即使什么都不做,一个人光坐着,也能听到许多消息。
消息流转间,谈论最多的,要数两年前的合欢圣女遇刺事件。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大事,说不定会成为仙界大战的导火线,引起战乱,波及凡间。虽然担忧,可这是仙家之间的事情,凡人无法插手,也无法产生任何影响。所以,紧张的一番讨论过后,众人又和没事人一样,放下筷子,恢复忙碌,离开客栈,走向远方,奔向前程。
偶尔,会有人吟诗作对,所吟唱最多的一首诗词叫将进酒!
此诗曲气势磅礴,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还复来”,何等义气,何等洒脱,何等自信,却又是何等“不遇”!
往来的人,对此曲无尽赞扬,就连小白也极喜欢这首将进酒。
“司道,给你透露一个秘密。这首诗词,是一个少年送给小柒姐的。作此诗的,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超帅超有气度。”小白得意道,语气里面透着一股倾慕,对诗词作者的倾慕。
此刻,小白化身成白衣女子,坐在司道身旁,坐在好客栈内。
她是如此美,哪怕吃东西的形象很糟糕,可还是美得让人流连忘返。来往的人,时不时将目光扫向她。这些商旅明明已经茶饮饭尽,却依旧不愿意离开。
“那可说不好。普通少年哪有这般诗才,写诗的人说不定是个职场失意的中年大叔。”司道回应道。
他与小白同桌对话,引得无数人羡煞。
“小柒姐和我说的,还能有假?嫉妒!你就是嫉妒!哼!”小白非常不满。
司道贬低将进酒的作者,小白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