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留仙楼食肆。
此地虽不是达官贵人爱来的地方,但南北客商却常常在此落脚,吃饭的,住店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可无论什么人来,都免不了看向散坐中间的那个青年男子。
只见那个男子头戴白色玉冠,身着交领团花锦袍,外罩一白色织锦大袖衫,一看就是富贵乡里的公子,初见只觉得他丹凤眼,瓜子脸,颌下也无半分胡须,眼波流转,颜色就是女子也不如,个别好色之徒更是如狗看见骨头,身子都轻了几分。
可美人此时却后背插一折扇,一条腿踩在一条长凳上,斜坐着和周围的人说的不亦乐乎,激动处口沫横飞,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只听他说的是行军打仗的事,不少人围了上去。
“你们知道渤海国么,渤海国是异族,个个都身高八尺,体壮如牛,有次他们犯边,足足好几千人,小爷我亲自上阵,手持一把宝刀,骑着宝马,左冲右突,足足砍七八十个人头,这场仗可真是差点要了老子的命了,你们看看,我手背这疤就是那些贼人砍的。”那公子话刚落音,闲汉李二就赶紧凑过头,去看伸出来的那只手,只见手指细长,骨节匀称,跟这双手一比,家里的婆娘手就是那柴火棒子,腹下一热,忍不住想伸手摸上两把,还没等摸到,一把扇子敲到了头上,“那么大的疤,你看不见么,这里,这里。”公子显然有些不悦,用扇子指着一处说到。
众人定睛一看,不过是一处不足寸长的伤疤,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有几个好事之徒立刻哄笑起来,“哎呀,你这公子哥,这个伤口算个鸟,想当年我砍柴的时候,一刀砍到手背上,你看,这才叫疤。”说着大家都喧闹起来,却没人注意到那公子张开手掌,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手心。
那是一处箭伤,尽管后来用了最好的祛疤的药,还是留下了痕迹,怎么抚都抚不平。
众人说的正欢,门外突然跑进一小厮,满脸大汗,看见那公子就赶紧跑过去,附耳说了什么。
只见那公子痛苦的用手挠了挠头发,眉毛都拧了起来:“不就是娶个媳妇么,怎么这么麻烦呢!”说完就踹了那小厮一脚:“还不赶紧给爷把马牵来。”
那小厮跑的飞快,一会儿就牵了匹全身乌黑,只有四蹄雪白的俊马过来了,那公子翻身上马,可上了两次都没上去,眼看那公子瞪眼就要发火,那小厮赶紧趴下身充当人凳,这才上去了。
剩下一帮闲汉目瞪口呆。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