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的义务,或者说职责,究竟是什么呢?
按照《尚书·周书》洪范篇的记载: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也就是说理论上,皇帝是每一个治下百姓的父母。
通俗来讲,身为父母,皇帝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使其不受外人伤害,并喂饱治下百姓的肚子。
那陈平能做的也很明显了:要么让百姓认为刘弘没保护好他们,要么让百姓觉得刘弘没让他们吃饱肚子。
伤害百姓···
陈平自问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通过派兵残杀百姓,来让刘弘背负没有保护好百姓的责任。
但粮食的问题,却是大有文章可做!
小皇帝既然敢走进这未央宫,坐回那九五至尊之位,就应该保证自己的子民有粮食吃。
倒不是说给百姓发粮食,起码百姓拿着钱去米铺,要买得到粮食吧?
这可是长安,皇城脚下!
皇城百姓都没粮食吃,那还得了?
而作为丞相,大汉帝国的‘总经理’,陈平有无数种办法,让长安乃至于整个关中的粮食市场上,没有一粒正在出售的粟米出现!
很简单,从国库拿笔钱出来,一纸公文下去,让内史派衙役挨家挨户去找关中的粮商:边关告急,急需军粮若干,你家的米都被征用了!不白拿,这是买粮的钱,你清点一下!
反正到了年初,丞相府也需要购买大量的粟米,来给天下官员发放俸禄,就当是提前买回来了。
但现在,陈平又不太想冒这个险,为日后落下把柄了——小皇帝手上最后的兵权即将失去,民心也将在不久后丧失殆尽。
陈平实在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输得可能了。
既然如此,那这种会脏手的事,就没有必要陈平亲自出马,动用丞相的职权去做了;直接派几个下人,去给手下掌控的豪商带个消息就可以了。
至于小皇帝把少府那一点可怜的存粮拿出来,陈平则是嗤之以鼻。
——就那点粮食,陈平和周勃两个人的私财,就足够吃下了!
诚然,会有不少的百姓被刘弘这个举动感动的稀里哗啦,为自己生活在如此仁德的君王治下感到庆幸。
但也顶多就是民心涣散的慢一些,小皇帝的死期后延几天而已。
真到长安断粮,百姓饿的前胸贴后背的时候,小皇帝这点‘仁德之举’,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